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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成語  〔清〕李鵬年等編

吏部

 銓衡

  選缺的次序(訂正:即選用官員法度言其詮選如權衡之平均而無所偏頗也)

 大選

  平常的選缺班次 各官有候選之名目係由吏部將名字記於冊籍遇有應得之缺按次序先後選補此為平常選班另外有再得保舉起出平常選班之外而另有名目者甚多逐句詳註於後

 挨選

  在本班中依著前後的次序選用

 頂選

  選缺次序到了第一了

 候選

  等候選缺的官此乃總名

 候缺

  同上而等候補缺亦可云候缺

 候補

  在京城各衙門或外省專候補用本地應得之缺

 間補

  候補的官有許多的班名每有缺出先補此班一人再有缺出則補彼班一人如第一次出缺補正途班二次出缺補捐班之頪

 朝推

  由皇上自行推用(訂正:由朝臣公推用之)

 正途班 

  舉人進士出身

 保舉班 

  得了功勞保為候補者

 議敍班 

  國史等館辦完了書奉旨交部議敍得了候補的官者

 捐班 

  用銀子捐候補者

 儘先補用班 

  得了功勞或是捐了銀子保舉在別的候補之先補用的

 陞用

  陞了官職

 調補

  此處的實任官改作彼處的同等官任官

 題補

  有缺出時上官在應補此缺或應陞此缺之人員內揀選奏請補用

 員缺

  此官之缺

 內陞

  外省之員陞補京城之官

 外轉

  京城之官調補外省之職

 裁缺

  將原設之官裁去不用

 改補

  不用原官另補別職

 考選

  考其才幹選授官職

 揀選

  於應陞此缺之人中揀擇最好者帶領引見候旨定奪

 借補

  原係候補大臣而暫以小官之缺補用

 銜缺

  原任之官職與現在之缺分相同曰銜缺相當

 職銜

  官職之品級(訂正:官員之實職虛銜也)

 大銜

  大官之職銜

 加銜

  在本任官以上另加虛銜

 職名

  此員官職姓名

 保題

  奏請保舉

 保舉

  此人有功上官奏請酌加

 議敍

  由吏部酌議功之大小賜以奬勵

 優敍

  加倍議賜奬勵

 加級

  在本來之品級上加賜一等

 紀錄

  將其勞績錄寫於冊以紀之

 紀錄五次 

  凡加級紀錄每官所得不止一次各視其功績之多寡故有四五六七次之不同

 雙月班[滿漢本無班字]

  吏部選官之班次不同有遇雙月所出之缺始得選補者有遇單月所出之缺始得選補者所謂雙月乃二四六八十十二月也單月乃正三五七九十一月也

 職揭 

  赴部投供之員皆先寫本身官銜姓名一紙呈於文選司謂之職揭文選司吏部司名專管通政

 投供

  此員將得選缺則吏部召之來令其書寫履歷單一紙呈交以憑查校

 親供

  此官親筆所書之履歷單曰親供

 驗到

  各省來京引見之員到京後即赴吏部報知而部官驗其年貌曰驗到

 過堂

  六部各衙門官員每屆三年吏部堂官親按名查驗一次謂之過堂

 點卯

  各部書吏官役人等每月一次或二三次由司官按名查驗曰點卯

 演禮

  應行引見之[員]於引見前一日赴吏部學習禮儀

 掣簽

  分發各省及分派各衙門候補學習之員皆吏部掣薟而定

 簽筒

  形如筆筒內置竹簽寫各省之名有分發之員則吏部堂官隨手掣簽以定之

 領憑

  外官由京赴任必先往吏部領取文牒到省後呈驗上官

 給由

凡有應陞之員則上官先咨行吏部查考此員履歷及有無處分由部查明緣由給咨回覆

 當堂

  凡領憑掣簽等事皆在堂官面前辦理

 對月領憑

  凡吏部發給外官之文憑某月發某省均有定章領憑之員必俟應發之月始得領取

 到任

  官員己到本任接印任事

 入境

  官員己到本任管轄之境

 任所

  本任之處

 受事

  接任辦事

 回署

  官員因公事外出事竣仍回本署

 責任

  本任應管辦一切分所應為之事

 現任

  現在所居之任

 優任

  優加任用給以高等之職

 原任

  辭職退閒之人當初所做之官曰原任

 新任

  初到此處做官

 前任

  從前在此處做官

 接任

  由前任官將責任交付新官接辦

 生手

  從前未做過此官未辦過此事而初為之者曰生手

 署事

  本任官另有公事外出所遺之缺派人署理

 交代

  前任官將一切未完事件竝倉庫錢糧交付新任官

 交盤

  交代之時將庫中存項盤運抨兌[疑字有誤]無差新任乃接受

 管理

  管轄辦理某處事務

 經管

  經手管理某事

 

 署理

  署缺辦事

 接署

  接任署理

 護理

  凡上官公出不久回者則由屬員暫護其印代為辦事(訂正:凡各官以下理上以小理大護其印務皆曰護理曰銜職相當者則為護理)

 贊理

  幫助辦理

 督理

  督率屬員辦理

 暫理

  暫時辦理

 一等稱職

  京外文官皆三年考驗一次察其勤惰分列三等各級考語名列一等者考語曰稱職列得陞遷

 二等勤職

  二等人員考語曰勤職

 三等平職

  三等人員考語曰平職 凡名列二三等之員皆得留任

 奉裁改調[調註本作補]

  此處之官奉旨裁去缺分則將現任此官者改補他所之缺

 借品調補

  如此員本係五品而暫以六品之缺調補後日仍以五品補用

 對品調用

  品級同等之官互易地方

 對品調閑散用

  如此員才力稍有不及則以同品事少之缺調補

 照級調別項雜職用

  如正印官才力不足則以同品之佐雜缺調補

 以相當員缺略加陞用

  將此員擇其相宜之地而小遷其職

 考成

  上官考查屬員辦事有無成效

 考滿

  考成各有限期或三年為滿

 引見

  應陞補之員由吏部引見皇帝

 陛見

  外省大臣到京朝見皇帝

 請陛見

  外省大臣例應三年一次奏請來京朝見

 京察

  京城之文官三年考察一次謂之京察

 大計

  外省之官三年考察一次謂之大計

 計典

  大計之事

 屆期

  已到所定之日

 履歷

  作官之出身及作官之地方及如何保舉均謂之履歷

 四柱[滿漢本作四柱清冊]

  凡京察之時皆有四柱冊上官考其優劣演註字樣

 舉劾

  京察後高等者保舉之下等者參劾之

 勸懲

  舉劾之事所以勸勤懲惰

 事實

  平生所為之實事如節婦名儒孝子之類

 事蹟

  所做過之事

 劣蹟

  此人所做不好之事

 計參

  大計之後據實參奏

 參革

  奏參革職

 參罰

  被參後定其如何罪罰

 

 前參

  凡州縣官往往因事屢受參劾其最先者為前參

 參後

  官員被參之後行事如何上官亦當查考

 露章

  參劾官員之奏疏曰露章

 糾參

  查其過失而參劾

 

 檢舉

  自己查出本身過失自摺自參

 摘參

  指出其過失而參劾之

 處分

  應得之罪

 議處

  官員被參奉旨將其所犯之罪狀下部議罰

 

 會議

  幾處衙門聚會共商事件

 議官

  應行會議之員

 酌定

  斟酌其情然後議定

 駁行

  交部參奏之件或有不合例者則由部行文駁之

 改正駁回

  部議不合之事皆駁回原處令其改正

 逐斥

  不要此人做此官退而去之

 革職

  將其官職革退

 拿問

  官員所犯之罪重大則於革職後拿來審問定擬

 摘印

  此官已經奉旨革職則上官派委員向其索取印信(訂正:凡官員犯事急須撤去其任不能更待公文往返稽遲派員代替者即由督撫委員速往索摘該官之印使之離任)

 離任

  官員或丁憂或被參離開本位曰離任

 解任

  官員犯罪應行傳訊則暫停其職守

 降級

  官員有罪則由其[現]任官上酌降一二三級不等

 卸事

  將自己應辦之事交付別人辦理

 罰俸

  官員有小罪則部議罰其應得之俸銀一年二年三年不等

 留任

  官員有小罪則所得降級或革職皆准留本任

 住俸

  官員或丁憂或別項處分則核計其開缺之日為止停給俸銀

 行俸

  官員或出外差則應得之俸仍由京城支領而本人在外另得薪水謂之行俸(又名住俸)

 降俸

  降級之官其俸亦隨級而降

 停俸

  官員或因病或丁憂開缺則將其所得之俸停止

 除俸

  此官已因事革職則除其應得之俸

 停陞

  此官若犯小罪則記過停其陞轉三個月

 降俸二級

  此官有罪將其俸按二級已下降之

 常川帶俸

  西城鎮守諸大臣各有本任雖授外職卻常食其京城應得之俸

 附過還職

  如此官例應革職而上官念平素勤謹則記其過而還其職

 還職

  如此官例應革職而上官念平素勤謹無記過而還其職

 迴避

  同省為官者如係父子叔姪兄弟親戚皆令官小者迴避他省

 平行

  品級同等彼此皆無管轄之責謂之平行

 休致

  官員年老無用則上官奏請將其休官致仕而仍留其原來品級

 歸農

  辭退職任歸家務農

 終養

  凡作外官者家有父母年老准其呈請開缺回籍侍養俟父母終後再行補官

 原官致仕

  凡京外各官有年老多病者准其自行具呈告病乞請休官上官察其情實而且平素勤慎即為之代奏請旨仍留原官品級而罷其所任之事最有功者或賜半俸終身

 告病乞休

  凡京外各官有年老多病者准其自行具呈告病乞請休官上官察其情實而且平素勤慎即為之代奏請旨仍留原官品級而罷其所任之事最有功者或賜半俸終身

 加一級降二級今降一級戴罪圖功

  比如此官因功得加一級後又因罪應降二級則部議以其所加之一級抵銷所降二級之一仍降一級責令戴其罪過再作立功之事

 停其陞轉戴罪圖功

  如此官犯罪其輕則不必降級只暫記過停其陞轉三個月責令戴其罪過再作立功之事

 雖任內有參罰亦有紀錄

  比如知縣在任滿期上官總核其在任時之功過如一任之限內雖有參奏罰俸等項處分亦有加級紀錄等功績則為功過相同准其互相抵銷(紀錄紀功一次比加級稍次)

 於新任內罰俸一年

  比如此官在前任時得有罰俸二年處分罰過一年之後陞轉新任則在其新任應領之俸內仍罰一年以合二年之數

 因公出境

  地方官因奉上官委派到任處有差遣離開自己所轄之境界

 緣事出境

  地方官因奉上官委派到任處有差遣離開自己所轄之境界或己身之事而出境

 奉委公出

  地方官因奉上官委派到任處有差遣離開自己所轄之境界

 聞訃

  在外做官聴見家中父母的死信

 丁憂

  穿考服又曰丁艱

 守制

  亦與丁憂同

 丁內艱

  母死丁憂曰丁內艱(父死丁憂曰丁外艱)

 服闋

  丁父母憂已滿三年服制已終例應起復

 起復

  丁憂之員服滿後稟知本籍上司請給咨文赴部補官

 歸葬

  此官父母早卒因不得葬地故未入土後來此官宦於別省忽得家信知地已置妥則按例告假歸葬

 省親

  在距本籍較近省分為官或主考學政等官差滿回京之便皆得告假二三月回籍望看雙親

 奪情起復

  督撫司道及帶兵大員忽然丁憂則皇上命其在官守制不開缺或已開缺回籍皇上欲用之則降旨命其不待服滿即行補官謂之奪情起復奪情言奪其孝思也

 印結

  凡外省之人來京考試及捐官等項皆須同鄉京官為之具保結上蓋以印其印乃六部之印也  

 甘結

  凡官府斷案既定或將財物令事主領回者皆命本人作一情甘遵命之據上寫花押謂之甘結

 有司

  凡官有管轄民人之責任者皆謂之有司

 執事

  辦理何項事務之官謂之何項執事

 上司

  有管轄此官之權者皆謂之上司

 同僚

  同官品級相等者謂之同僚又稱同寅

 屬員

  上官所轄之小官曰屬員

 近侍官

  在內廷辦事之官無論大小皆曰近侍官如軍機處內閣等衙門是也

 親臨上司

  管轄最為親切之上司如知府之管知縣是也

 挨資俸

  凡官員陞遷時必先考其食俸年數之多寡以食俸年多者為資深依其年資之深淺而定其陞遷之次序先後

 全俸官半俸官

  在京城六部學習之司員如三年期滿奏留本部補用者於未補缺以前先給半俸迨補缺後始給全俸

 歷腹俸歷邊俸

  外任官之在邊界者與在腹地不同如在邊界歷任已滿三年其陞遷之次序比在腹地者加優十倍

 流官[乾本作流內官嘉本脫內字]

  有品級之官流乃等次之意

 風憲官

  風聞奏事執掌法度之官即御史也

 冠帶官

  欽賜冠帶之官如新進士授職必賜衣冠

 正印官

  府州縣等正任掌印之官

 方面官

  道台知府皆稱為方面大員

 幕員

  有官職之幕友曰幕員

 么麻么小吏

  卑小之官用稟帖遞上官時往往自稱么麼小吏么麼細微也(訂正:么麼微物二字出漢班叔皮王命論么麼小吏小官對於大官謙卑之稱也)

 所在官員

  在遠處說此處地方官曰所在官員

 同城官員

  同在一城中為官者曰同城官員

 提塘

  各省皆在京城設立往來遞送文報之官曰提塘

 經制

  有經理管轄之權者曰經制

 設流

  在邊地添設有品級治民之官

 改土歸流

  雲貴兩廣等省蠻夷之區皆以本地頭目作為知州等官以治其民子孫世襲謂之土官往往任意為虐故常有將土官革去改用流官者

 土職承襲

  雲貴兩廣等省土官病故其子例應承襲世職此事由吏部辦理

 遵旨逐件事(以下皆咨詳吏部公文之起句也)

  從前有旨命吏部轉飭各衙門詳查某某事其後其各衙門查明咨覆其文之起句則云為遵旨逐件事

 服官之流品等事

  如吏部命某省查某人歷任何官某省查明咨覆則云為查明某人服官之流品等事服官作官也

 懇恩詳題陞補等事

  如各衙門有應行陞補之員例應由本衙門酌定詳報吏部由吏部奏請陞補在本衙門辦稿呈堂時起句用此語

 懇恩詳請題復姓氏以敦本源事

 行取

  外省州縣官有才能出眾聲名大著者例由吏部行文調取來京以御史或部員用此例在康熙年有之今無

 賢能(以下皆考語也)

  有德行曰賢有才幹曰能

 循吏

  為官清廉良善者曰循吏

 卓異

  才能極高曰卓與眾不同曰異(訂正:外官三年大考察一次謂之大計其中才能尤為出眾者即保舉卓異候旨送部帶領引見擢用)

 精敏強幹

  明白曰精辦事快曰敏有力量曰強有才能曰幹

 四應之才

  言其才能週全可以應答四面之事

 材勘盤錯

  古語云木不遇盤根錯節不足以見斧之利曲折不直曰盤紋理不順曰錯此等之木最堅而[難]破比如難辦之事(此句總而言之)是此人之能可以[堪]難辦之事

 清慎勤謹

  不貪曰清不妄言妄行曰慎不懶惰曰勤修品性曰謹

 治政有方允堪保舉

  言其治民辦事都有方法實在可以保舉

 實心任事

  用誠實之心辦理一切事務

 宣講聖諭十六條

  州縣等官應於每月朔望日聚集士民把聖諭廣訓十六條高聲宣讀詳細講解以使人人知所效法

 誠二千石之良者

  實係知府中最好之員古稱大守又曰二千石因每歲祿米二千石即今之知府也

 應軍需而供億克勤

  凡有軍營中應用之物多件都能供給齊全可謂勤矣

 自新異圖尚可以束勵

  若能改了從前的不好從新用善法辦理仍可約束勉勵眾官役輩使之不敢擾民

 督墾荒地

  率領民眾開墾荒曠之地以種五穀

 增出人丁獲解逃人實績

  州縣官本管境內民數加增拿獲八旗的逃人解送至京此二事皆為實在之勞績

 有薦一次紀錄十次

  此官從前得有保舉一次因功紀綠十次

 隨至隨結

  公事隨手辦結毫不身耽延

 參酌情法

  將人情律法二者酌中參核務得其平而後已

 責成之法

  將此事之任責之於此人必使辦理有成效

 貪酷

  收受賄賂曰貪虐害百姓曰酷為八法之一

 貪戾

  收受賄賂曰貪不順人情曰戾為八法之一

 貪劣

  收受賄賂曰貪卑鄙不才曰劣為八法之一

 貪殘

  收受賄賂曰貪兇暴不仁曰殘為八法之一

 浮躁

  性情不定曰浮性急曰躁為八法之一

 輕浮

  舉止不端方曰輕性情不定曰浮為八法之一

 暴戾

  性情兇曰暴不順人倩曰戾為八法之一

 贓官

  不廉之官

 清官 

  贓官之對面即清廉之官

 受財

  受人之錢財

 苞苴

  因受財而不肯認真秉公辦事以致諸多含混苞苴即包容之意(訂正:賄賂也昔人行賄賂恐為人所知以苴具裹之以掩飾人之耳目因即以苞苴名賄賂)

 過付

  傳送賄賂

 

 才力不及

  才情力量俱短

 老病

  年老多病不能任事

 罷軟

  同疲軟無力曰軟遲延曰罷

 罷玩

  遲延曰罷公事懈怠曰玩

 怠玩

  性情怠惰玩視公務

 闒茸

  性情昏亂懦弱遇事不知振作曰闒茸

 迂緩

  固執曰迂性慢曰緩

 偷安

  只求安閒不理公事曰偷安

 冒名代替

  假冒他人名姓代行考試或替人當差

 規避

  打算躲避罪過曰規避(訂正:凡官員處事居心欲避難就易避苦就樂避害就利避過就功皆曰規避)

 言語傲慢

  出言狂傲失於謙和有輕慢人之意

 儘先前補用班 

  儘先補用班其補缺當在各班之先儘先前補用班即在儘先本班中又當在前也

 花樣 

  即各班名目如即補候補儘先儘先前等類是也

 委署委差 

  外省凡補實缺官必經奏明若署理即各項差事則可由督撫徑行委派

 輪委到班 

  外省委署委差各班人員俱有次第依次輪委到班者言已輪及該員名次即將委之也

 指分 

  內外各官或分發何省或分發何衙門向由吏部摯簽而定自捐納行而捐銀者遂可任意指定何省何衙門而分發之

 兼署 

  以此官而兼署他官也

 兼差 

  以一員而兼任何差也

 督辦總辦 

  督者督率於上以辦理公事也總者總其成也二者之中督辦尤大(訂正:督辦者督率於上以辦理公務也總辦者總持其成以辦理公務也二者之中督辦尤大)

 幫辦襄辦 

  幫辦幫助辦理公事也襄猶幫也

 先期公出 

  地方官或遇該管地方出有事故而本官已於事未發之先時因公他出也

 嚴加議處 

  尋常小過交部議處以罰若為大過則議處加嚴也

 降級准抵銷不准抵銷 

  凡官員獲咎部議或應降級如該員平日嘗立功得有加級者准其以所加者抵銷所降若遇大過則必加實降不准抵銷

 主政 

  六部之主事也

 開缺 

  凡實缺官員或有過失而罪尚小不至於降級革職即飭其開去本缺小官則另候補委大官則另候簡用

 開缺來京 

  凡大官如獲咎而皇上尚欲察看其人可否仍用者則飭其開缺來京另候簡用如已決意不用者僅飭開缺下無來京另候簡用等語

 革職永不敘用 

  官員如犯大罪必不可復用者則上諭革職永遠不復敘錄任用

 驅逐回籍 

  官員或有在服官省分犯法為非者朝廷既革其職仍驅逐之令回原籍不准在該省逗留生事

 欽差 

  凡皇上特命差往外省辦事者皆曰欽差

 欽案 

  凡奉諭旨交付辦理之案皆曰欽案

 加級隨帶不隨帶 

  官員有功績得有加級獎賞其中有隨帶不隨帶之分隨帶者無論移任何官皆准帶往不隨帶者則惟得於本任時有之若調移他官其加級即歸消滅

 不法 

  官員所為不依法則也

 主稿 

  乃奏事主撰摺稿者也凡外省大員如有一事經數官員銜議奏者摺尾必行聲明此摺由何人主稿又六部司員中經承撰擬本部公文摺件者亦謂之主稿

 結黨營私 

  言官員結交黨羽經營私事也

 罔上行私情同市儈 

  言為官者欺罔其上而自行其私情卑鄙之情與市中牙儈無異也

 公爾忘私 

  言臣民因公事而忘其私事也

 國爾忘家 

  言臣民必在於國而自忘其家也

 君爾忘身 

  言臣民忠於君上而自忘其身也

 忠愛性成 

  言臣子忠君愛國之心本於其性質所生成也

 急公奉上 

  言臣民急於為公以奉事其君上也

 毀家紓難 

  自毀其家出眥財以紓濟國家之難也此春秋楚令尹子文事後人於捐財以助國者輒引以為言

 尋常勞績異常勞績 

  官員立功者有尋常異常之分尋常者小功勞異常者大功勞功勞小者獎賞亦小功勞大者獎賞亦大

 瞻徇迴護

瞻者瞻顧徇迴者迂回護者庇護言大吏於屬下之官員雖有過失而瞻徇而為之迴護不行舉劾懲罰也

 暫行署理 

  暫時署理之也

 白比 

  虎皮比讀若皮古之人師講學皆以虎皮為坐今因借以稱學校學師之職

 密勿 

  慎密也言辦理公務慎密也

 彈奏 

  參劾也言如以手彈擊之也古人或謂之抨擊

 監臨知貢舉 

  凡外省鄉試巡撫為監臨若在京城會試則順天府尹為之名曰知貢舉

 肆應之才 

  言其才猷充裕可以縱肆隨意以應各事也

 聖諭廣訓 

  各府州縣學官照例於每月朔望應擇地聚集士庶宣講聖諭廣訓諭十六條乃聖祖所製其每條註釋之廣訓乃世宗所製也

 失于覺察

  無論何事應預先察知者若失于預察皆有罪

 失察冒開

  書吏等開寫賑目以少冒多意圖侵吞而上官不加詳查迨日後發覺該官應得處分

 避難就易

  辦事畏難偷安比如有二事在此一易一難則擇其易者自為之將其難者諉之於他人是也

 

 非法行事

  居官辦事當守律法若任意為之於法度不合則為有罪

 不行開報

  州縣官於本管境內人民或遭水旱之災則應查明受傷失所之民開單報知上官請加賑卹如有遲延則上官例得奏參其罪狀云某地被災民數該管官不行開報

 彈事不實

  御史職司參劾中外大小官員如有實在罪過皆准據實參奏若所參不真則為彈事不實(御史參人之摺曰彈章言如彈天秤一般能平其不平也)

 妄捏摭拾

  本無此事而任意編造者曰妄捏把眾人傳說的謠言拿了來湊在一處謂之摭拾此皆謂舞弊害人者

 鉤索羅織

  用話引誘人曰鉤從無罪之中要搜求過失曰索設下圈套陷人於罪曰羅織此皆設法害人之弊

 動事曲法

  凡官府定人的罪都當按照律例不偏不錯若是該得重罪的定他輕罪該得輕罪的定他重罪皆為曲法言其動不動兒的就用曲法很不公道

 洗改文卷[改字嘉本脫註本作換]

  把文書按卷中原來的字洗了去另換別的字此乃書吏舞弊之法也

 妄生異議

  眾人議論皆同獨有一二人與眾不同而且所說的也不合理謂之妄生異議

 朦朧保舉

  比如屬員立了[功勞]而懇請上官保奏而上官竝不明查其功之大小事之真偽即行保奏謂之朦朧保舉

 功僅補過

  比如此官先有過犯而後立功勞其功與罪之大小亦相等則此功只可抵此過而已不能再得賞賜也

 偏任喜怒

  為上官者當一秉大公毫無偏私方為正道若我喜者賞之我怒者罪之則為偏用其喜怒而不合公義矣

 知而不舉

  上官察知屬員滋弊即應參奏州縣察知吏役滋弊則應稟告否則為知而不舉事發同罪

 交結朋黨

  為官之道只應以公事為重不徇情而若素日同官之人皆結為朋黨則未免彼此護庇所以禁止此舉

 暗邀人心

  為官之道辦事只求公正而已不避嫌怨若不顧國法只求民人心中喜歡我謂之暗邀人心(邀結也)

 以求進取

  為官者只應以公事為重若一味奉承上官以求進身之階取名利之計皆非好官

 有干法紀

  為官之人若任意妄為犯了國家的律法違了朝廷的紀綱焉能無罪

 干名犯義

  為官之人辦事若得罪於名教干犯於公義皆國法所不容

 中途逗遛

  上官差遣屬員往他處辦事奉差之人當速去速回若半途中有意耽悞工夫則曰中途逗遛逗遛遲延也

 遺錯過失

  辦理公事或有遺漏或有錯誤以致得了過失

 違限展限

  凡交部辦理之事俱有一定限期逾限不能完結即為違限例有處分若其事太繁在限內不能辦完者以奏請展限展寬也

 遲延疎防

  上司令屬員辦事日久並未稟覆即為遲延州縣官所罪犯越獄逃走該州縣即有疎防之咎

 欽部案件

  欽命交部議奏之案

 逾限不及一月

  辦事違限例有處分然若違限不及一月者亦可寬免

 擅勾屬官

  上司所屬之官若被人控告應行審問則上司當奏請解任歸案若未奏請而私自遣役拿之則為擅勾屬官例有處分(勾拿也)

 公事稽程

  辦理公事耽延時日

 撫馭無方

  地方官於安撫治理百姓之事沒有方法

 失于撫義

  地方官失了安撫百姓之義理

 激變良民

  地方官暴虐不仁將良民激怒致生變亂之事

 立碑建祠

  地方官令百姓為自己立德政碑造生祭祠均屬大干例禁

 交通出入

  外省官員與京城大臣交好書信往來囑託情面謂之交通出入

 奔走其門 

  屬員常往來上官之家

 另開便門

  外省官在其衙署旁邊另作小門放其私人出入作弊

 貽書薦送

  寫信於同官之人信中或保舉私人贈送禮物等事

 遊客優伶

  為官之人最宜慎重凡閒遊之客及唱戲之人皆不得容留在衙署居住違者例當嚴加議處

 扣減月糧

  各官於其所屬胥吏人等每月應領口粮不得絲毫尅扣減少

 低價買物

  凡為官之人若倚仗勢力欺壓商民買上等貨物而以低價給之者皆干例禁

 虧短價值

  凡買辦官物之人若與商民言定價值若干則後來必須如數給之不得故意短少付之

 餽送禮物

  凡小官不得以禮物餽送上司若犯之即為違例

 禮節往來

  即平等之官亦不得於年節之時互送禮物

 承順逢迎

  凡為屬員者不可奉承順從上官而不顧事之可否亦不得預先揣度上官之意以迎合之

 拜壽行賀

  屬員若遇上官生日前往叩拜或上司有喜事前往慶賀均干例禁

 行賄害民

  州縣官常行賄於上官而恃其庇護任意害民則曰行賄害民

 夤緣通賄

  為官者不可於無人看見之時藉上官之親友家人以獻賄賂於上官(朝夕無人看見之時曰夤)

 通賄起滅

  屬員不得行賄求上官舉行不可辦之事或將應辦之事停而不辦(起生事也滅息事也)

 貪贓壞法

  為官者若貪圖賄賂敗壞國家律法定有罪

 夤緣作弊

  為屬員者若藉人通賂於上官求其不察而遂任意作弊則為重罪

 以財營求

  屬員用賄賂謀求陞官者曰以財營求

 央浼營幹

  屬員若囑託上官親信之人求其傳達上官為自己謀求得派美差或補缺以及一切有利之事者皆曰央浼營幹

 賄賂公行

  凡屬員行賄上官受賄大低皆隱密為之而日久膽大則不畏人知公然為之御史等訪聞參奏稱其罪曰賄賂公行

 需索常例

  凡吏部辦理補缺等事書吏皆向應補之人需索費用各缺皆有一定之數(常例一定之規費也)

 同惡相濟

  兩個不好官彼此互相幫助作惡害民

 巧立名色

  用巧妙之法立出用項之名向民人索錢如作州縣之官因徵收地丁錢糧託詞筆墨紙等費或稱吏胥飯食之費種種名色在正項之外多收銀錢之類

 打點使費

  如應行補缺之官以銀錢送給吏部書辦求其照應指望補一好缺之類(打點行賄之別名)

 賣放人匠

  如作官用工程其匠人因甚受苦累不願為之即送給管工胥吏銀錢該吏得賄即放其逃走

 通同脫放

  如緊要工程匠人行賄求放胥吏不敢專主必以所得賄賂之半獻與管工官通同商議而放之

 假公濟私

  藉辦公事為名用官錢以助己之私費

 阿徇不公

  上官辦理事務不按公道專意偏向護庇其私人則曰阿徇不公(阿保護也)

 說事過錢

  胥吏人等暗中向本官代他人說合情面並通送賄賂曰說事過錢

 聽許財物

  胥吏以財物送上官求託情面上官聴其言而許之

 嚇詐求索

  胥役人等以危言恐嚇犯罪之人以便詐索其財物

 需索勒掯

  官吏辦事必常速快有時因需索使費而故意遲延迫人行賄曰需索勒掯(勒掯強迫也)

 侵盜錢糧

  州縣官於應交藩庫之地丁錢糧內私自侵吞偷用

 抑勒恐嚇

  胥役用言恐嚇罪犯強迫其銀錢

 因公科歛

  州縣因為辦理公事定出章程令民捐資湊辦

 侵欺挪移[欺嘉本作挨註本作捱並誤也]

  州縣官所管之倉庫錢糧皆有一定之用處不得擅自隨便使用之如在用項之中自己私留銀兩曰侵如應辦之事而吝惜錢財故意遲延不辦者曰捱如此項應作某項使用而擅自改為別項之用則曰挪移此三事皆有處

 指稱修理

  州縣官如指稱修理衙署為名而擅用庫款亦有應得之罪

 加耗橫徵[徵註本作征]

  在正項錢糧之外加收火耗之費以及暴虐之法於額數之外加增(火耗將碎銀鎔成整錠必有損耗之分兩)

 占郄不發[占嘉本作古註本作尅並誤也]

  於應發各項用款內扣留分數或惜此銀兩不肯速行發給

 隱匿欺朧

  屬員本境有命盜之案故意隱藏其事並不報知上官或以重報輕意圖朦朧欺哄上官以掩己罪者曰隱匿欺朧

 徇庇捏結

  州縣官承緝盜匪委審案件日久不能辦結經督撫嚴催而其本管之道府徇私護庇該員代為捏報已經結案日後發覺則與該員同受參處

 阿縱不舉

  道府等官於其所屬州縣官有過失者皆據實稟報督撫若明知其有過而護庇縱容不行舉報者事發同受處分

 有司提調

  管理民間諸務之官皆曰有司言其有司民之責也至於考試鄉會場之時或開館辦理志書等事皆由上司派一委員專管一切雜務名曰提調事畢即行裁撤矣此差在外省則用府道在京城則用郎中員外郎

 監臨主守

  凡鄉會場期自主考而外另派一大員充當監其所主之事乃防守士子作弊以及保護場闈此監臨官在京城則順天府尹為之在外省則督撫為之

 衙蠧積年

  衙門官役之不釨者曰衙蠧言其有害於公事如蠧之害物一般又凡久慣詞訟爭辦之人曰積年言其歷年稍久無不能為之事

 奸胥猾吏

  奸惡之衙役賊猾之書吏

 監守常人盜

  凡官派看守庫藏或看守各公所地方之平常無職官役並非官員者若私行偷盜己所看守之物則謂之監守盜例應計其所盜之物多少而定其罪之輕重然係平常無職之官役則如此辦理若係職官則非平常官役可比例應加等治罪

 萬難一日姑容民上以誤職守

  凡為州縣者均當勤慎清廉方稱其職若怠惰貪婪之輩則該督撫亟應參奏萬不可寬容其一日為民之上官以致於耽誤了守土之責

 臣不避嫌怨

  凡為督撫大員者皆當認真考察屬官有貪污不職者據實參奏其摺內每云臣不避嫌怨於屬員之賢否據實舉劾

 豈得謂之循良州牧哉

  凡為州牧之官皆當循照律例辦事以仁慈良善之心治民則可謂之循良若有反是者則督撫誡之曰爾辦某事不案律例又某事甚不仁慈豈得謂之循良州牧哉(州牧知州之別名)

 老病者休致

  州縣官若有年老或身弱多病者則該督撫當據實劾奏俾令休官致仕

 貪酷者革職提問

  州縣官若有貪圖賄賂暴虐民人者則該督撫行參奏將該員革職提拿到省城審問

 罷軟無能及素行不謹者俱革職

  州縣官若有如此者均應革職遲延曰罷無力曰軟

 浮躁淺露才力不及者降級調外用

  京城之官若有如此者上司即當奏參或降一二三級以外省小官調用

 固不敢阿好而庇一人亦不敢深文而陷一人

  凡上官舉劾屬員皆當秉公辦理若護庇其所愛之人固屬不可而若用深文而陷害其所惡之人亦不可也此處用不敢字樣乃上官舉劾屬員奏摺中所用之成語也深文乃從無罪之中苛求其罪之謂也如謂某官無實在虐民之跡而察其心地似乎不善

 文憑

  外省官未上任之先皆由吏部發給文憑到省後呈督撫查照

 劄付

  上官派委員辦事皆付劄文此文即名劄

 品級考

  吏部所存冊籍內載京外大小官員之品級等次以及加級紀錄等事以備考查者曰品級考

 堂劄

  堂官委派屬員差務所給之劄付曰堂劄

 委牌

  督撫委員辦理事務例給劄付而將劄文之語寫於木牌上懸挂衙署門首俾眾共知曰委牌

 邸抄

  府第曰邸此處用之指內閣也即由內閣抄出之上諭也

 科抄

  由六科衙門抄出之上諭

 外抄

  外面京報房所抄之上諭奏摺等項總名曰外抄

 塘報

  由各省駐京提塘武官官員係由各省派來京城駐劄專為傳送公文等事屬兵部統轄抄錄上諭送往本省者曰塘報

 公文

  公事往來文件之總名

 粘單

  在公文之後另粘一紙上寫別處公文與此文有關繫者以備參考

 彙題

  凡無關緊要之事不必一事一奏可以俟集有數件彙齊題奏

 會題[會滿漢本作彙]

  事關兩三省公議者則應兩三省之督撫會同題奏

 移咨事

  凡平行之移文皆用此語發端

 咨文內

  即云咨文中所寫之事

 伏讀

  凡督撫接奉上諭有交辦事件後來覆奏摺內必敘云臣伏讀上諭云云

 捧讀之下

  又如前事覆奏摺內或稱臣于某日接奉上諭捧讀之下欽感難名云云

 本內粘處有縐文

  本章太長者必須接扣務須平正若本內粘處有縐文則為不恭

 刮補

  奏摺內有錯誤之字可以用刀刮去補紙另寫

 管見

  臣下對君上言己之識見極小如從管中窺物一般

 荐舉

 陛辭

 粘抄一紙

  凡有粘單之公文皆在本文尾后注曰計粘抄一紙

 降調

  降級之後按品級相同之官改補

 部郎

  六部衙門之員外郎(訂正:六部之郎中員外郎也)

 內差

  由內廷差遣往各所辦事之官

 差官

  大官差往各處辦事之小官

 外吏

  外省州縣又稱為外吏

 府佐

  幫助知府辦事之官如同知通判是也

  

 佐貳官

  府州縣幫辦官之總名

 流外官

  在品級外之小官如未入流是也

 首領

 雜職

  非正印之官即稱曰雜職即佐貳也

 正途出身

  凡由考試舉人進士出身者皆曰正途出身

 撿選舉人

  由舉人之中擇其通達政務者以知縣用

 教習貢生

  由貢生中擇文理優長者充各學教習之任

 中行平博

  中書行人評事博士是也行人之官乾隆之時尚存後無

 承差

  承辦差務之委員

 承行書辦

  承上官之命辦理行文事件之書吏

 親供圖冊

  凡土官之子承襲世職時先由地方大員傳其子面加詰問將其親口供詞并所轄之輿圖及民數冊一并送部查核

 頂輩宗圖見頂輩宗圖

  又命土官之子將前代世襲之祖父依次接續寫一圖謂之頂輩宗圖又將其同族各枝派寫為一圖(謂之宗支圖冊)并族中現存人丁之名冊亦錄一分

 族目鄰封公結

  又命土官之子請同族頭目井鄰近之土官公同帶出保結連前之圖冊均送吏部詳加查核方許承襲

 土人信服親枝土舎承襲

  如土官病故後無子孫可以承襲者則于其同族中親近枝派之人而為土人素所信服者報部請承襲苗疆平民謂之土人官族謂之土舎

 有司考成無例等事

  如各省州縣等官每由該官上司考其辦事之成效然後究竟如何定限用何考法并無定例有時吏部以考查之事咨詢外省外省以此回答

 諸務叢脞

  叢雜亂也脞廢壞也言辦事不好

 處煩劇之任

  事多曰煩事重曰劇言此員所在之任如此

 無掣肘之患

  辦事有所妨碍曰掣肘比如有人欲伸手取物傍人若執其肘則不能取言此人辦事並無如此之患也

 理繁治劇之才有餘敷政體民之心未細

  言此人若論能辦理繁劇事情的才幹是有餘的但是在地好處分散開給與眾民和體察民人的情形這兩件事情上不能十分細心

 修造臺寨嚴查保甲

  州縣地方若有軍務就應當把本境的墩臺和民人的寨子或蓋造或修理都預備好了而且各鄉村的保甲嚴嚴的稽察以免賊匪潛藏每十里設一高臺下安烟墩五個有事則於臺上豎旗放砲於烟墩內舉火以便輾轉傳信使各處皆知又有賊之地官或在高山土埠之上造幾處營寨令民人攜帶眷口糧米避入其內以免被賊搶劫又各鄉村或二三村為一甲設一頭目名曰地保令其稽查本甲民人如有賊匪在內則報官懲治

 竭力急公積滯以振

  在公事上盡力速辦將日久廢弛諸務一時皆振作起來

 敏練慈愷允堪保障一方

  辦事速快情形熟習而且生性仁慈待下有恩實可為一處地方保護人民之賢員

 催賦科而宿弊頗清

  照例催徵民人應交之地丁錢糧將平素之弊端頗有除去者

 才情敏練苦心任事

  才情不遲鈍而且公務熟習辦事很用心

 但衙役不嚴以致輿謗騰矣

  此員雖有以上許多好處但只不能從嚴約束官吏往往有擾民之事以致民間毀謗之話傳揚紛起矣

 應徵錢糧全完

  州縣任內將一年應向民間徵收之地丁錢糧全數交完

 鹽引無欠

  又將本境內應銷之鹽全行銷售無欠少

 解餉無疏

  解送餉銀赴部交納途中小心並無疏防被劫之事

 精詳慎重

  辦事明白詳細謹慎不敢忽略

 不堪有碍

  有妨碍不堪為之事

 

 密勿從事

  奮勉用力辦理公務(訂正:密勿慎密也言辦理公務慎密也)

 八法

  考察官員之例有八事最干律法之禁曰八法即貪酷貪戾貪劣貪殘浮躁輕浮暴戾不謹

 不謹

  居官者作一切不合官體之事皆曰不謹為八法之一

 貪婪

  貪賄而卑污

 不職

  其才短不能當任

 不稱職

  其才短不能當任

 不肖

  行止不像為官之人即性情卑劣也

 不肖

  行止不像為官之人即性情卑劣也

 溺職

  品行卑污有玷官職或才力不足不配作官

 曠官

  把官員分內應辦之事盡皆荒廢

 疏忽

  公事不留心致有錯悞遺漏者曰疏忽

 懶惰

  好安逸曰懶不勤謹曰惰

 不覺失囚

  解送囚犯之員于途中失于查驗防守不覺該囚犯逃去無踪

 失于檢點防範

  解送囚犯之員于途中失于查驗防守檢查也點乃點名驗視罪囚

 行止不端

  所作所為之事均邪而不正

 怠慢誤事

  性情懶惰辦公遲慢以致誤事

 貪婪敗檢

  貪贓的事情很多把平素檢查身心的好處都敗壞了

 有玷清班

  翰林院衙門為清貴之地在此當差者旁人稱為清班若品性卑污之人亦在其中則有玷清班矣

 有辱皐比

  皐比虎皮也古之名士講學坐具皆鋪虎皮今以學校之官稱此名言司教之官吏當立品端方否則有辱其職矣(訂正:虎皮比讀若皮古之人師講學皆以虎皮為坐今因借以稱學校學師之職)

 偃息自由

  為官者只圖安逸任意曠誤公事則曰偃息自由

 呼應不靈

  上官有事或傳喚屬員不至或吩咐屬員不遵者曰呼應不靈

 虛文泛言

  文詞多而實意少者曰虛文大略空談而無指定者曰泛言居官之人論事不宜如此

 出入不常

  凡外省州縣等除有公務稟見上司外尋常不得時相往來此定例也如有違例而行雖無公務亦嘗往來於上司衙門則應參之曰某官於上司衙署出入不常恐有請託等弊

 故生枝節

  比如一件大事快要完結了而奸詐之人從此事之中故意的又生別事意在牽累別人如同樹木生旁岔來的一樣

 虛張聲勢

 創稿

  公文摺奏草稿總曰創稿

 急選 

  在本班中比別人快快的選用

 歸旗守制 

  漢員丁憂例回原籍守制若旗員則歸本旗守制

 檢選舉人[檢疑當作揀]

  由舉人之中擇其通達政務者以知縣用

 不係同城 

  不在一城中為官者

 請省無益之繁文事 

  比如某衙門公事中有常須行文各衙門而其事無關緊要者或由司官議定稟請堂官將此舉裁撤其稟稿起句用此語

 歷練之才 

  見識多曰歷熟習曰練

 材堪盤錯 

  古語云木不遇盤根錯節不足以見斧之利曲折不直曰盤紋理不順曰錯此等之木最堅而[難]破比如難辦之事(此句總而言之)是此人之能可以[堪]難辦之事

 瘝官 

  有病不辭官者如同將公事病了一樣瘝病也

 朦昧執迷

  心中昏暗不明固執一己之見作事如入迷途

 行止有虧 

  於品性不能完善虧損甚多

 有玷官箴 

品性不端有辱為官之道

 剛愎性成 

  性情不和平曰剛不聽人言專好自信曰愎言天生成如此之性情

 利欲薰心 

  心本是好的因被貪財的事情染壞了

 形同木偶 

  為官而不能辦事如木製之偶像然

 簽差不慎 

  上官簽派差役應慎加選擇若誤派奸詐之役致有舞弊者曰差簽不慎

 承審舛錯 

  承上官之委派審訊罪犯而不細心研鞫以致有乖謬錯誤之處例當交部嚴議其罪

 

戶部

  經手銀

    由某人手中經過開銷之銀也

  本色銀

    色乃米之成色也漕米有應徵實米者有應按成色折價徵收者此項折價之本色銀

  折色銀

    應徵之實米不足則亦按色折銀納之

  改折銀

    從折色定價之中從新改價或加或減謂之改折

  籽粒銀

    民間開墾新地應由官給種子折銀以予之謂之籽粒銀

  變價銀

    不用之官物售賣變價以充公款

  起解銀

    由各省起運解送京師之銀也

  撥協銀

    撥分也協助也此處用款不足由他處分撥款項以協助之

  協解銀

    解送協助他省之款也

  搭放銀

    搭配也如米不足數以銀分配放給兵丁謂之搭放

  應徵銀

    地丁關稅每年應徵定額之銀然往往不足額者多

  額徵銀

    意同應徵銀但額者舊額也應徵或有新例在內

  起徵銀

    地丁關稅起首所徵之銀也

  帶徵銀

    一年中交不足額之款分年帶徵以補足之

  外派銀

    在正額之外另行分派多收於民之款也

  額編銀

    編乃分派之意言分派各地每年所徵之定額也

  攤洒銀

    攤開也酒分也將應徵之款分開於各處而徵之

  短派銀

    分派之中所短派之處或應重派之

  經手銀

    由某人手中經過開銷之銀也

  本色銀

    色乃米之成色也漕米有應徵實米者有應按成色折價徵收者此項折價之本色銀

  折色銀

    應徵之實米不足則亦按色折銀納之

  改折銀

    從折色定價之中從新改價或加或減謂之改折

  籽粒銀

    民間開墾新地應由官給種子折銀以予之謂之籽粒銀

  變價銀

    不用之官物售賣變價以充公款

  起解銀

    由各省起運解送京師之銀也

  撥協銀

    撥分也協助也此處用款不足由他處分撥款項以協助之

  協解銀

    解送協助他省之款也

  搭放銀

    搭配也如米不足數以銀分配放給兵丁謂之搭放

  湊支銀

    湊補足也如此項銀數不足另取他項湊足支放

  墊發銀

    墊補也此項未至暫以他項墊[補]撥放

  透支銀

    透偷漏也暗中私自支銀入己也

  冒支銀

    冒者假冒也假冒辦公之人或假冒公事支銀私用也

  冒領銀

    冒名向部庫內支領款項也

  奏銷銀

    承辦公務完竣將所用之款赴部銷算

  找給銀

    找補也辦公所領之項不足報部請補行給發也

  未完銀

    應交之地丁關稅等項拖欠未曾交完之款

  完半銀

    應交款項業經交過一半也

  虧空銀

    虧欠也空無著倉庫存項空欠不足數為經管官所用曰虧空

  不敷銀

    不敷者不足辦公事或交公項不足數目也

  民欠銀

    民人應納地丁等項欠而不能如數交齊之款

  挪移銀

    將應用於此之款移而用於彼謂之挪移銀

  侵蝕銀

    侵盜也吞用也將經手官銀自行吞用也

  入己銀

    將官銀侵吞入於己橐

  無抵銀

    虧空官銀無項可以抵償之

  賠頭銀

    賠補也頭項也應行賠補之官項也

  包賠銀

    代他人賠補之官項也

  代納銀

    代人完納之款

  追賠銀

    從前所辦經手款項有所虧欠日後查出應行追賠

  補追銀

    意同追賠銀從前所辦經手款項有所虧欠日後查出應行追賠

  賠墊銀

    從前所辦經手款項有所虧欠[以下原缺]

  舊欠銀

    應交地丁關稅等項歷年積欠之款也

  欠撥銀

    應行撥發之款已經撥去若干欠撥未發若干

  候扣銀

    應行扣留之款候臨發之時照數扣留

  防欠銀

    辦公之項恐其不足預備一款以防之

  供丁銀

    民丁應供官役者納銀以代之曰供丁銀

  豁免銀

    豁開也民間欠交之款奉旨開恩免交

  塗田銀

    泥塗汙下之地新墾成田應交之租銀

  稅契銀

    置買田房之契應按價納稅請官蓋印

  蘆課銀

    沙洲種植蘆葦每年應納之稅曰蘆課銀

  鹽課銀

    鹽稅也

  四柱銀[柱滿漢本作傳]

    官庫之銀有四項名目舊管新收現存開支是也謂之四柱銀

  歲額引鹽

    每歲所發鹽引之定額也

  找納呈綱

    商人所領之引有不足者應請找補多餘者應回繳俱呈於綱總辦理

  墾復鹽折

    從前售鹽之處後來廢棄鹽務折減之數亦當復舊也

  截角退引

    無用退還之鹽引應折斷一角而呈繳

  另給由帖

    商人販鹽除鹽引外官府另給憑券一紙曰由帖

  套搭之引

    此商所領之鹽引又輾轉而與彼商或彼此互相搭配銷售

  民皆淡食

    僻鄉遠地鹽引不至甚難於食鹽

  鹺庫如洗

    鹽務衙門中銀庫空乏也

  中鹽來歷

    鹽引所到之地皆預定妥謂之中鹽來歷者緣由之意

  週歲額辦

    一年之中各商領辦鹽引之額數也

  虧兌課程

    鹽務稅課納官兌收共數虧欠不足也

  鹽徒私販

    無賴之徒不納稅課私販鹽斤馱運各處售買例有嚴禁

  易米度日

    鹽徒私販例有嚴禁而貧民少許私賣例所不究

  店主窩頓

    窩藏也頓寄放也客店主人私代鹽徒寄藏私鹽也

  窩藏寄頓

    窩藏也頓寄放也客店主人私代鹽徒寄藏私鹽也

  阻壞鹽法

    鹽法之利為私販者所阻隔敗壞也

  停藏之人

    寄藏私鹽者

  上供

    供獻皇上之品物

  方物

    本方所產所製之物品也

  土宜

    本方所產所製之物品也

  別境犯界貨賣

    官鹽售賣各定界此境之鹽不准賣之彼境違者謂之犯界

  鹽政例有考成

    鹽務律例之中有考查鹽場官員辦理有無成效之條規

  每引酌帶耗滷鹽二十觔

    鹽包經雨或天暑鹽多化為滷水不免有消耗之虞故於每引正數之外多帶二十觔以備添補

  行鹽辦課以足原額

  分關秤掣以杜趨避

    鹽商所運之鹽經過各關皆掣出秤其斤兩相符與否所以杜絕私偷減之弊也

  給過引目督催各屬

    給與各商之引按其數目督令各屬官催其速銷售早交稅課

  殘引追變私販贖鍰

    贖鍰罪人自贖之金也鹽商領去之引有殘剩未能銷售追令交出變價以為私販贖罪之款(訂正:商人未能銷盡之殘引追回變價私售犯法而被獲罰金贖罪此乃兩事勿混為一)

  節省經費清出積餘

    鹽務所用辦公之費宜從節儉其歷年積餘之款一一清楚查出為充別項之需

  招撫遷移復業新增壯丁

    灶戶有流離遷居者招撫仍復舊業加以撫卹立新添年壯之丁助其工作

  官商

    奉官准作之商如鹽商之類也

  埠頭

    貨舟屯泊之所也俗呼碼頭

 

  經紀

    經手辦理商務之人也

  牙行

    說合商務從中作保之人也

  牙保

    說合商務從中作保之人也

  舶商

    水路舟行販貨之商也

  堽頭

   水手之頭目也

  歇家

    停歇客商貨物之家也

  當槽

    旅店中之伺候客商者也

  兩平交易

    彼此均平無偏之交易俗云公道買賣

  興販出津

    大興販運出過關津往彼處銷售也

  錢法

    鑄錢局律例也又錢局事務也

  制錢

    國家設立定制由官鑄造之錢也

  私鑄錢

    匪徒私自開爐所鑄之錢也

  掌鑄

    掌管鑄[錢]之員也

  設局鑄錢

    設立錢局以為鑄造之所也

  錢範清正

    範者鑄造之模也清正者字畫清楚形制端正也

  亂沙

    出模傾入沙土中以凝之曰亂沙

  打沙

    入沙凝定之後將所粘沙土打去又磨之令光曰打沙磨光

  磨錢

    入沙凝定之後將所粘沙土打去又磨之令光曰打沙磨光

  看火

    鑄錢鎔銅時察其火候之大小也

  茶法

    官徵茶稅之規則也

  茶引

    四川等省茶客販茶出口售與番夷者各有界限亦須納稅需引如販鹽然在他省則否

  假茶

    假充地道實乃下品茶也

  芽茶

    茶之嫩芽乃為上品

  行茶地方

    行銷茶葉之地界也

  蘆政

    江浙等省蘆洲納稅事務曰蘆政

  賦役全書

    各省地丁總目之書也

  支銷銀

    業經支用開銷之款

  存留銀

    存留之款也

  截留銀

    應彼處所得之款截留於此以濟急用

  溢價銀

    買辦官物所發之款過於物價應即繳還

  溢額銀

    關稅暢旺所徵之款過於原定之額數

  缺額銀

    不足定額之銀也

  正閏銀

    正月閏月所應發款項也

  存庫銀

    所徵官項除解京外在留本地庫內之款

  存剩銀

    用剩之銀存貯於庫

  動放錢本銀

    動支用也放發放也錢本鑄錢所需之工本也言由庫支發銀兩交鑄錢局以為工本也

  減讓科徵銀

    科例也由按例應徵之銀數中減讓幾分

  淺船貢具銀

    貢具貢御之品也言運送貢品之船被擱淺發銀雇夫挽曳速進也

  供應不敷銀

    置辦官府供應之物所發之款少不敷也

  催徵不得銀

    民間應納之款屢次催徵所欠之款不得

  扣留正項銀

    從解京正項銀款之中扣留若干以應急需

  存留備支銀

    存留庫中豫備有事支用之銀也

  淮關四稅銀

    淮關江蘇淮安府之稅關也四者四季也言淮關一年四季應徵之稅也

  鹽課車珠銀

    鹽稅中所繳納之銀鑄成車珠錠解京

  四月完半銀

    民間地丁每年四月應完納其半所謂上忙錢糧也

  遞馬工料錢糧

    驛站遞送文報夫馬食料之款也

  扛轎夫役錢糧

    抬轎之夫役食料也

  通融撥協站銀

    通融者分[撥]協助也比如此站地居要衝夫役繁多官款不足則由他處分撥款項以助之

  行折漕截銀

    截留漕米協濟他處折銀而行取其輕便也

  俸薪經費銀

    見前

  裁減復立驛站銀[立滿漢本作二]

    先經裁減之驛站後復設立其應需之銀亦復給之

  少折五飯二米價銀

    驛站夫役應日給飯五碗月米二斗謂之五飯二米皆核減折價以予之

  里長供應夫馬錢糧

    夫馬所需錢糧皆各鄉里長徵之於民以供應用

  裁丁減田徵收租銀

    地丁等項奉旨裁減之項

  傾銷滴珠加耗銀

    傾鑄也銷鎔也以歲銀傾為滴珠見火必有消耗故於每兩內加徵一二分以補之

  鹽埕海陷無徵銀

    鹽埕乃海濱灑鹽之灘其埕被海水陷沒應免徵租銀

  臨清閘卸載紙價稅銀

    山東臨清州為南北要衝南來貨船至其江所載紙張卸下二三成分運山東各地售賣應徵卸貨之稅按紙價計之

  廣濟橋舊額鹽菜銀

    廣濟橋通州運河之橋也糧船至其卸載入倉所用扛糧夫役舊例於工飯之外額給鹽菜銀數分

  墾復鹽埕網桁渡船等項銀兩

    鹽埕鹽灘也網桁捕魚之岸也渡船往來擺渡之船也鹽埕等地被海水陷沒應免徵稅後來重墾復元徵稅亦復有之

  實徵輕齎行月閏耗本折等項銀兩

    實徵所徵實數之米銀清齎乃米折之銀行月乃在途中之費用閏耗乃閏月所需之費用本折乃本色折色之米銀也

  隨漕錢糧實徵輕齎折蓆本折行糧閏耗等項銀兩[隨漕錢糧]

    隨同正項漕米所徵之雜費也實徵所徵實數之米銀輕齎乃米折之銀折蓆米囤所用之蓆折銀也本折乃本色折色之米銀也行月行糧意同乃在途中之費用閏耗乃閏月所需之費用

 部法

  由部所定收銀之平色規例曰部法

  天平

    稱銀之秤也

  整錠

    自元寶以至滴珠無論大小凡未剪斷者皆曰整錠剪斷者皆曰散碎

  散碎

    自元寶以至滴珠無論大小凡未剪斷者皆曰整錠剪斷者皆曰散碎

  傾銷

    以碎銀銷鎔傾鑄成錠曰傾銷

  滴珠

    官爐鎔鑄小圓錠曰滴珠

  銀鞘

    以整木一段鋸開鑿孔放入元寶合而為一外以鐵筢束之曰銀鞘十錠計五百兩為一鞘

  銀櫃

    府州縣徵收地丁錢糧於衙門設立銀櫃民人交納款項皆自封投櫃此定例也

  彈兌

    稱銀也凡稱銀必將天平彈正高下如一故曰彈兌

  小封

    民人交納正項錢之外仍有應交火耗雜項另作小封以交納小封之外隨有小包數分以充使費曰隨包

  隨包

    民人交納正項錢之外仍有應交火耗雜項另作小封以交納小封之外隨有小包數分以充使費曰隨包

  經手

    承辦經徵款項之官員

  經徵

    意同經手承辦經徵款項之官員

  自理

    本任應辦之錢糧等項未經委托他人者曰自理

  現徵

    現在所徵之錢糧也

  接徵

    自現在以後接續徵收之錢糧也

  壓徵

    壓者預也此月預徵下月應交之款曰壓徵

  代徵[代註本作帶]

    代替也此官經徵未竣以事他去後官代為經徵也

  額徵

    應徵之定數也

  長徵

    長久遠也言由來已久之應徵定額也

  承催

    承辦催徵之事也

  督催

    督率屬吏催徵錢糧府州之責也

  遲延

    承催錢糧不能如限催齊應獲遲延之咎

  不力

    承催不用心力以致有遲延之咎

  新編全書

    賦役時有改革故每數十年新編一次

  通行則例

    各省一通遵行之戶部則例也

  考成奏冊

    考察各省官吏徵收賦稅之成效每年造成一冊奉聞

  四柱清冊

    州縣官倉庫皆造四柱清冊以便交代所謂舊管新收現存開支四項是也

  紅簿赤冊

    上官以硃筆圈點之簿冊是也

  循環簿

    輪流掌管按月登記之簿冊也

  易知由單

    公事緣由簡便開寫一單上官易於明曉

  船頭號票

    官船之憑票也

  紅批照票

    上官之硃筆批示給為執照之票也

  親填紅單[嘉本註本脫單字]

    公文面上官以硃筆親填月日

  典當稅契

    典當田產立契納稅請官加印於上

  魚鱗冊

    民間田地之總冊也依多少為次序

  花名冊

    官役之名也造成冊集

  執照

    收到銀項公文等件回給之憑票也又授官之證書亦曰執照

  則例

    各衙門律例之總名也

  科則

    公事之條規也

  漕單

    領運漕米之數目單也

  幫帖

    一幫船隻所領之官票也

  部單

    戶部發給各所憑證之單也

  全單

    各項公務銀兩全數之清單也

  水程

    漕運水路行走期限之票也

  紅限

    凡各憑單之限期係官以硃筆填寫

  限票

    出差定期往還之票也

  串票

    民人交納地丁錢糧官給之憑票也

  領狀

    領收銀兩若干應由領官自書一狀為憑

  收文

    戶部收到各省公文發給回票為憑

  倉收

    官倉收納米石發給之憑票也

  實收

    官庫收納銀兩給發之憑票也

  批迴

    上官之意批於公文之尾令屬官知之

  紅單

    硃筆之收票也

  官帖

    戶部發給各行准其營業之票也

  牙帖

    牙行所領之憑票也

  稅帖

    納稅之憑票也

  契尾

    田房文契後尾所粘之官給憑票也

  糧單

    收兌漕糧之數目單也

  批帖

    各項憑帖由官批調於後尾者

  借契

    借款所立之券也

  通關

    通行關照各處之公文也

  總撤尾數

    大總數目歸結報銷之冊籍也

  彙數

    彙齊之數目單也

  舊管

    從前所存之項

  新收

    新近所收之項也

  開除

    已經支用之項也

  實在

    現在實存之項也

  核算

    查核一切用項詳細算清以便報銷

  銷算

    查核一切用項詳細算清以便報銷

  奏銷

    奏開報銷也

  核銷

    奏開報銷也

  核減

    奏銷之數太多部議令其再行核算減少之也

  覆核

    再行覆算也

  節省

    辦公應從節儉以省浮費也

  覆實

    按實在數目覆算也

  分登

    一一分晰清楚登集於冊也

  掛號

    登記其次序番號於冊上也

  掛批

    上憲批文中已登其名也

  掛發

    已經掛號之公項即日發給也

  批行

    奉上官批示准行也

  彙冊

    總計之冊簿也

  攢造

    各冊攢集一處而造為總冊也

  書會

    登書知會也

  多開

    開銷之數太多也

  少開

    開銷之數短少也

  重開

    開銷之數重複也

  漏開

    開銷之數遺漏也

  詭寄

    假託公務濫行開銷也(訂正:官員貪婪侵蝕公款恐為查出乃將其所侵蝕者用詭計寄寓公用款項之中以瞞朦朧蔽混也)

  簡明

    簡便明白也

  參差

    前後不合也

  寡多錯註

    多寡之數註寫顛倒也

  失察冒開

    下屬浮冒開銷上官失於查察也

  除明未支之數

    將存項中未曾支用之數核算明白扣除也

  空押文票

    文票契券僅有花押而未經官府加印者也

  設立名色

    設立各色收捐之名目如抽厘之類是也

  逐一分晰

    用款一一分晰清楚

  逐一登荅報部

    將開銷之款一一登記說明造冊以報戶部也

  奏銷案內部駁各款

    奏銷案件中有戶部駁斥不准開銷之各款也

  遵旨逐件等事

    遵奉諭旨所問各事一一詳細陳奏事

  恭陳四款等事

    四款不能指定何事大抵皆有益於國課之件恭敬陳奏於皇上

  已完

    已經交完之數若干也

  挪墊

    此項未完暫移他項墊補解部之款也

  拖欠

    拖延也延宕未交所欠之項也

  缺支

    缺短少也將錢糧任意支用以致缺少正額也

  侵蝕

    將官項吞用入己也

  侵肥

    侵吞官項以肥己橐也

  侵漁

    亦侵取之意如漁人取漁也

  無抵

    挪用錢糧而無他款可以抵補之也

  烹分 

    私分官項如烹肉共食之意

  未完

    未經交完之數若干也

  尾欠

    所欠之零數曰尾欠

  陞科

    陞增加也科有徵收之例也凡荒地初闢民人佃種三年內不徵錢糧三年後地已成熟則增入徵收冊內謂之陞科

  新陞

    新近陞科之田也

  陞增

    初經陞科之田徵糧減半逐年加增謂之陞增

  額編

    將新近陞科之田照額數編入地丁冊內也

  酌派

    凡遇應派民人捐資之事應酌察其產業之數而分派之

  攤派

    攤乃均分之意應集捐若干均分其數於眾派令交出也

  短派

    少派也或因其人產薄也或因該地磽瘠故減其應派之數也

  科派

    按定例派捐也

  侵漏

    侵吞偷漏官項也

  關防糧斛等事

    收納漕糧之斛有大小不同之弊擬設防之

  三上墾荒未盡等事

    開墾荒田各事一疏不能盡言故三上疏以陳明之

  關稅係理財之要事 

    各關徵稅為國家理財之要端也

  蒿目時餉維難等事

    蒿目曰不忍視此時兵餉供給甚難之意

  兵餉之缺額日甚等事

    兵餉之數目缺欠不足日甚一日也

  墾荒既奉俞旨等事

    開墾荒地之事業已奉旨俞允也

  協濟本可通融等事

    協助接濟兵餉本係彼此互通有無之事

 

  請式造報兵馬錢糧以便稽核事

    請各省大吏按照向來格式將本省兵丁馬匹地丁錢糧之數造冊報部以備稽察考核之事

  飛洒

    分配之意將[所]侵之款分配於各項用款之內朦混報銷也

  尅落

    尅減公項落於己囊也

  影射

    借此事以為彼事如蜮之射影也

  侵尅

    侵吞尅減也

  科歛

    歛收也按例分派收捐也

  入己

    將官銀侵吞入於己橐

  烹肥

    見侵肥烹分侵吞官項以肥己橐也

  浮冒

    浮虛也假冒虛無之事借以侵吞官項也

  冒領

    假冒事件以領官款而入於己也

  侵欺

    借事侵吞官項以欺朝廷也

  挪移

    將應用於此之款移而用於彼

  虧空

    虧欠空虛不足額數之弊端也

  收繳

    收取捐項繳納於庫也

  過付

    過經手也付交付也言經手交付款項之人也

  出納

    出入之款項也

  撥補

    分撥款項也分撥此款以補彼款之不足也

  協撥

    協助也言撥款以助之也

  酌撥

    酌量分撥款項也

  裒益[裒滿漢本註本並誤作衷]

    衷和也益損益也言公款必當調和損益勿使有偏枯之弊

  辦抽

    抽提取也提取此款中之數分以充辨別項之用也

  找給

    前發之款不足找補以給之也

  挪撮

    撮集也從各款中挪移以集事也

  搭放

    搭分配也銀或不足則以錢或米分配足數以散放於兵丁也

  墊發

    應由此款撥發而此款未至先以他款墊補發給也

 

  起解

    由某省起程解送戶部之款項也

  押解

    押管押也管理解送(公項之官也)

  長解

    由本省所派之官役直送至京者曰長解按站更換護送之官役曰短解

 

  短解

    由本省所派之官役直送至京者曰長解按站更換護送之官役曰短解

  彙解

    彙集數款一齊解送曰彙解

 

  附解

    以零碎之款附入正款一同解部

  協解

    將協撥之款解送應撥之所

  槓解

    一起曰一槓應解之款會為一起解送

  墊解

    應行解送之款尚未徵齊先以他款墊辦解送

  奏銷

    將用過之款奏知皇上作為已經開銷

  題留

    題亦奏也應行解京之款奏請存留本省需用

  存留

    留備本省需用之款也

  截留

    解京之款中途阻止改解

  減存[存註本作留]

    應解之款減解一半存留本省

  留抵

    將應解之款存留以抵他項之需用

  流抵

    流暫也以此款暫留抵他款也

  流借

    暫借之意

  墊賠

    應賠之款未完先以他項墊補賠償

  賠累

    應賠之款項太多以致受累也

  抗糧

    抗抵拒也民人於應交錢糧之時抗拒官府不肯交

  不納籽粒

    一粒亦不肯交納也

  包賠

    將應賠之項包總賠補也

  包荒

    包納荒用之糧也

  輸納

    輸出也納入也民人交出錢糧納入官庫也

  樂納

    民人樂於交納錢糧乃太平之世也

  包攬

    攬管也一鄉之中或紳士里正之輩專管包納民人錢糧之事

  豁免

    民欠官糧開恩免其交補

  儘收儘解

    儘極也極力經徵儘所徵之數解交也(訂正:儘盡也不立定限儘其所征收者盡數報解也) 

  有徵無解

    雖徵有錢糧而不解交省城此乃州縣之咎也

  帶罪徵收

    州縣經徵不力上官書其罪於冊仍責令帶罪徵收錢糧

  註銷開復

    先經帶罪之員後來徵收有功則將冊上之罪註銷仍復其原官

 

  通融撥給

    通融乃設法變通之意言應撥之款不足設法以給之也

  承追一年限滿

    承辦追交未完錢糧一年限期已滿察其追完之分數以定功罪也

  未完不及一分以上以十分率

    承追錢糧一年限滿查其已完之多寡分數以定處分不及一分罪重一分至十分為止罪有差等

  米稻米穀雜糧

    謂之米穀[據滿漢本當以米穀二字本文]

  倉儲

    米倉中所儲之糧也

  平米

    米囤平齊之狀曰平米

  尖米

    米多高米囤之上曰尖米

  正米

    應交正項漕米之原數

  副米

    在正米原數之外另徵若干備補正米之消耗曰副米

  餘米

    副米之外又徵若干曰餘米漕運之使費

  火米

    經水濕而以火烘乾之米也

  糙米

    粗糲之米也

  贈米

    贈乃貼補之意留備濟助各費之不足者

  南米

    南省漕糧之總名也

  撫米

    本省巡撫專司徵解不歸於漕運總督者

  秋糧

    秋季應徵之漕糧也

  晚田

    晚稻之田也

  口糧

    役夫月給之食料也

  兵米

    兵丁應給之食米也

  俸米

    官員歲祿之米也

  學租

    官學校之田收租以充學資(訂正:官學校之田歸學官收租以供用也)

  息穀

    息利息也官穀貸之於民秋收時加息還庫

  壩欠[壩字嘉本刻言為不成字其形近(土壘)註本輒作(土壘)]

    運河水淺舟不能行則築(土壘)蓄水以通舟此項費用取之於漕米之中漕米因而缺欠曰壩欠

 橋欠

  築浮橋運米登岸之費也

 鼠耗米

  虫鼠竊食所耗之米數也

 漕糧

  南來運米之總名也

 舂辦上白

  入臼舂之上等白米也

 粗惡碎米[滿漢本作粗碎惡米]

  粗糲不精細碎不整之米也

 新收課程

  課規也[程]則也新收應納漕糧之數目也

 搭放兵米

  米色稍粗不充俸祿配搭兵米之中散放

 正供稻米

  正項供御之上等稻米也

 除挑廢米

  霉爛無用之廢米挑揀而除去之

 孤貧口糧

  孤貧無依之人收入養濟院者每月按口給糧

 正四二耗

  每徵正項漕米四分隨徵備耗之米二分

 捐積監穀

  荒年開捐富民納穀准作國子監生積其所納以賑貧民(訂正:凡值凶荒之年准富人捐穀為國子監生即以其穀為賑濟飢民之用此乃從前未開捐例之事蓋略仿古時納粟之遺意故尚相沿謂捐官為納粟)

 

 青腰白臍米

  米之形狀也米腰青色中間有一點白

 

 麥荍白折米

  南方民間應納之麥荍租稅以白米折算而納之

 民屯連閏米

  民人屯種官田所納之米連閏月總計之

 欠給抵追米

  民人欠交之米或以他項抵交應嚴追交清

 贈貼盤腳米

  贈貼幫補之意正米之外多徵數分以為補助盤運腳費之用

 熟田陞科正米

  田已成熟照例按正項漕米之數徵收

 白細粳糯正耗米

  粳糯二種米中之最白而細者也例應另行徵收亦有正耗之分

 實徵正丈增竝蘆課歸漕米

  丈量蘆葦之田定其畝數或有增添合併合併之處核實徵收稅課歸入漕米項內交納

 小戶畸零米

  貧民小戶交米不多只零碎而已(訂正:貧民小戶所交納之米畸零不成數也)

 有著之款

   言其款有著落可靠用也(訂正:言其款有著落實在可靠用者也)

 無著之款

   言其款無著落不可靠用者

 庫帑

   官庫中所藏之帑帑財物也

 惟正之供

   民人所輸納錢糧等供國家之正項也

 土著

   本地居住著實之民人也

 客籍

   他處旅寓寄籍之民人也

 入官財物

   人有犯罪將其所有財物籍沒而入之於官也

 減價敵私

   言將官鹽之價減輕以抵敵私鹽也

 外銷之款

   凡公款用過必須報銷於戶部其不必報部由外官自行銷用者則謂之外銷

 嚴杜中飽

   凡公款上不歸國下不歸民為中間經手之人侵吞者謂之中飽言猶中間之人蝕之以自飽也有理財之責者當設法以嚴防而杜絕之

 流亡未復

   言地方飢荒之餘喪亂之後流離逃亡人民戶口尚未復元也(訂正:言飢荒之餘喪亂之後流離逃亡之戶口尚未復元)

 糧串

   民人納糧官府給予收納之串票以為憑據者也

 抽釐濟餉

   從前祇有關稅咸同以來中國多亂軍餉不足乃各處設卡抽收商貨釐金以濟之也

 按畝科派

   地方或遇公事公款不敷於用乃令民人按照田畝之數分科派出貲財以為公用必按畝科派者期平均也

 督銷

   鹽商領引販鹽國家恐其不公不平致起爭端故為之於銷鹽之地設局委員督率銷售

 典商領帖

   凡開典當商家必須赴部請領憑帖始許開設典當者以物質銀錢也

 地丁

   民間地畝丁口向例每年由地方官照算升征錢糧自康熙年間聖祖特恩將丁口併入地畝一總徵收從此不再加丁賦著為例

 包稅

   各稅由里長或各行包納者曰包稅(訂正:各稅向例或由里長或由各行包收交納者近今則或改由紳商包納)

 透支

   透過也言官員公費支用銀錢包透過額數也

 民患淡食

   言課稅太重鹽價因之而貴以致民人買鹽無力至有淡食之患養生家言凡人食過淡足以致病故口患也

 耕九餘三

   禮記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言平時積餘以備兇荒也

 未完不及一分以上

   州縣官徵收錢糧每年將定額十分計如所征收已過九分餘其未完之欠不及一分以上者即無大過

 籌款維難

   言公款不足設法籌措甚為艱難也

 影射差役

   託詞逃避官差也

 米穀

   州縣地方所征收者已舂去外殼者謂之米為舂者帶殼者謂之穀

 雜糧

   豆麥等類謂之雜糧

 鵠面鳩形

   言飢寒之民面如鵠形如鳩也

 肩挑背負

  鹽徒私販必成幫販運者乃例應緝禁如肩挑背負之所能勝所販無多者固例所不禁者也

 斛石斗升

  量米器具又計數

 合勺抄撮

  量米之零數

 採買

  採選也應交漕米或折價徵收由官採買解運

 攤沙起灶

 耗辦夫船米

  修雇船隻人夫之耗費應入漕米正項開銷

 照例准除折耗

  除正項漕米之外另徵預備折耗之米所准也

 

 馬乾

  馬之食料也

 草一束

  一捆草也

 

 天庾

  庾倉廩也天庾者國之倉廩

 社倉

  里社之中官設積穀之倉曰社倉

 金斗

  金乃新之意言新式之斗石與舊不同(訂正:因木斗易壞量米不準由部鑄鐵斗頒發應用金者鐵之美稱也)

 金石

  見金斗金乃新之意言新式之斗石與舊不同

 市斗

  市場交易所用之斗也

 關東斗

  東三省所用之斗也

 倉斛

  官倉出入所用之斛

 不堪水濕小草

  草已小而又濕不堪馬食也

 斛夫

  執斛量米之役夫也

 倒斛

  傾出斛中之米也

 打攩

  以米盛滿斛而用木板刮之使平曰打攩

 尖量

  量米高出於斛曰尖量

 平量

  量米平於斛面曰平量

 納戶

  交納漕糧之民戶也

 礱戶[礱註本誤作壟]

  壟斷也包辦之意乃包交漕糧之大戶也

 囤米[囤滿漢本作囷]

  盛米於蓆囤以待量收曰囤米

 上倉

  收米入倉曰上倉

 進廒

  倉中放米之分室曰進廒

 

 鼠耗

  鼠虫食損也

 紅朽

  米壞色變紅而朽爛也

 浥爛

  水濕而米爛也

 霉濕

  米受濕氣而色變也

 蒸晒

  將濕米蒸而晒之使乾也

 晒颺

  將米用竹篩篩之而颺其滓再晒使乾

 篩颺

  見晒颺將米用竹篩篩之而颺其滓再晒使乾

 關給

  監視給領也

 盤查

  盤問查驗出入之米也

 戳袋

  印蓋戳記於米袋之上也

 占堆

  兵丁領米自占一堆取之也

 指倉指囤[囤滿漢本作囷]

  兵丁數人共指一囤或千百人共指一倉而領其米

 留難

  倉役索賄阻留作難不肯發米也

 刁蹬

  刁狡也蹬推也兵丁狡詐假米劣不肯領受也

 籌斛

  每量一斛以木籌記數也

 積貯

  存收也

 支銷

  開發也

 斗級

  掌量斗之官役也

 小腳

  挑送米糧之役夫也

 本色

  見本色銀色乃米之成色也漕米有應徵實米者有應按成色折價徵收者此項折價之本色銀

 折色

  見折色銀應徵之實米不足則亦按色折銀納之

 改折

  從折色定價之中從新改價或加或減謂之改折

 羨餘

  多餘之米也

 增耗

  增加耗數也(指米而言)

 加息

  加添利息也(指米而言)

 易銀

  以米易銀也(指米而言)

 

 時價

  市中當時之行情也(指米而言)

 市價

  市中當時之行情也(指米而言)

 平糶

  糶賣也市上米貴則發官倉之米售之以平市價

 設立名色

  出納糧米定為名色即入以上各名色均是類也

 出陳易新

  將倉中陳米售出另買新米以易之也

 

 存七糶三

  存米七分出售其三

 年分倉口

  存米之年月米倉之名目

 攙和石灰藥米[米當作水]

  倉役作弊米中和灰或藥水使其漲大而多也和灰者和入石灰也

 零星糶賣不許整囤收貯[囤滿漢本作囷]

  米商存米應時時零售於人不許囤積不出恐其抬價居奇有害於民也

 總部

  漕運總督部堂也

 

 協部

  本省之巡撫也

 運官

  督解漕運之官也

 旗丁

  運船之水手人丁皆世襲其業官給田糧如八旗兵丁然故謂之旗丁各船有一定之旗號

 旗甲

  甲長也旗丁百餘人為一甲設長以管之

 船頭伍長

  船頭乃第一號運船之大頭目也旗甲之上又有伍長以督催之

 監兌廳

  監視兌收漕米之衙門也

 部運

  部乃督部之意言督辦運務也

 改兌

  應兌漕米或臨時改兌銀兩之類

 找兌

  前兌不足找補兌足之意

 兌留

  兌收留省之米也

 兌行

  兌收起行之米也

 兌運

  兌收運京之米也

 起運

  米兌完運[疑有譌誤]之起行也

 領運

  運船之首領官也

 押運

  押送漕運之官也

 僉運

  僉派漕運各員也

 協運

  協同運糧之官也

 總運

  數起之漕一總運京也

 附運

  他項漕運附入此項也

 搭運

  各運入於各項之中也(訂正:將糟米分搭配運也)

 夾帶

  糧船之中夾帶各貨運京發售曰夾帶

 剝挽

  剝減也挽牽也重舟擱淺則減去米糧挽牽而行

 盤剝

  取下之意將大船重載之米取出分載於小船之上

 剝船

  裝載減貨之小船也

 糧船

  運船之總名

 貢具

  進貢船內需用之器具也

 幫船

  數十船結為一隊曰幫船

 開幫

  糧船結隊開行也

 頭幫

  第一幫之船也

 尾幫

  末尾一幫之船也

 回空

  運糧至京交卸南回之空船也

 回次

  次處也回空之船仍至本處停泊以待明年之用

 擱淺

  船重水淺沮擱不行也

 凍阻

  北河凍阻不能歸也

 滲漏

  船隻破漏河水透入也

 遭風

  舟行遇風也

 漂沒

  漂流沈沒也

 兩船相抵

  二船對觸損傷也

 赴次領兌

  糧船開赴兌米之處領米裝運也

 水次折乾

  乾乃銀也應行領運之米在水次改折銀也

 官收官兌

  由官徵收親兌入舟也

 吏收官運

  由吏員兌收交官領運也

 一二三運

  每年送京之南糧共分三次曰一二三運

 舳艫啣接

  舳艫船也啣接不斷也言往來之船不斷也(訂正:啣接者言糧船相隨啣尾相接而行也)

 在後趕幫船

  一船落後速催前行追及大幫也

 圩長

  南省大村曰圩蓋一村之總長也

 坵長

  亦大村之長也各省名目不同

 區長

  鄉中一區之長也

 地方

  一鄉中之巡役也

 總甲

  各大村鎮每村地分數甲數十百家每甲之中又分某鄉某排一排之中有排甲稽查一鄉之中設鄉約約束又有里長司勸化之事而統歸總甲管轄乃由州縣委派官充之

 排甲

  各大村鎮每村地分數甲數十百家每甲之中又分某鄉某排一排之中有排甲稽查

 鄉約

  各大村鎮每村地分數甲數十百家每甲之中又分某鄉某排一排之中有排甲稽查一鄉之中設鄉約約束

 里長

  各大村鎮每村地分數甲數十百家每甲之中又分某鄉某排一排之中有排甲稽查一鄉之中設鄉約約束又有里長司勸化之事

 佃戶

  本身無田租富家之田而耕佃戶是也

 催工[催註本誤作傭]

  按月給值之工人也

 丁差[丁嘉本註本作一]

  地方官令民間出資或納材料以助官派役曰派差一事曰一差

 沙民

  廣東福建海濱沙洲上居住種植之民曰沙民

 彝把

  雲南邊界之彝呼頭目為把言彝人之頭目也有大把二把之名

 漢把

  雲南沿邊漢人之頭目亦有此稱

 徭蠻

  廣西山中野人曰徭蠻

 徭童[童當作(彳童)(獞)]

  徭蠻之子

 番夷

  甘肅四川等省邊夷曰番夷

 苗子

  貴州山中之野人也

 玀玀

  野人種名

 哪達[達滿漢本作噠]

  同上玀玀哪達皆雲南土司所部之人也

 土司

  川廣雲貴等省野人之大頭目也其官世襲有土府土州土縣之類也總名土司

 土舍

  土司中辦事之舍人也

 土目

  土番中之頭目也

 舍把

  土舍之首領也

 八舍土番

  雲南土司最大者分為八家如龍家岑家之類曰八舍土番

 外番色目人等

  色目名目也言係外番另有名目之種而非中土民人之族類也

 回教中人

  奉回回教之民也

 土民

  本地土著之民也外來流寓者曰客民

 平民

  良民也

 花民

  賤民也花者雜也

 流寓

  見上

 壯丁

  年壯之民丁也

 屯丁

  屯田之民種官地為業

 正丁

  一家中本有之丁口也

 戶丁

  通族中之丁口也

 力丁

  為官服力役之丁口也

 軍丁

  應充軍役之丁口也

 餘丁

  除應充軍役之丁口而外皆曰餘丁

 閑丁

  除應充軍役之丁口而外皆曰閑丁

 成丁

  幼童長至二十歲者曰成丁

 舍丁

  家奴之子也

 編審民丁

  每三年地方官審查民戶人丁之數將年壯成丁者編入冊籍曰編審民丁

 

 復回丁口

  遭亂荒逃散之丁口事定復回原處者也

 另戶人

  並無宗族一家獨立也

 開檔人

  將其名字由冊上開除不要之人也

 管庄撥什庫

  撥什庫滿洲語漢謂之領催仍兵丁中之司會計者也管理皇家庄田之領催

 屯撥什庫

  管理屯田事務之領催

 軍三安家閑丁

  一家之中已有三丁充軍役者餘丁皆不派役令之安置家事曰軍三安家閑丁

 招復民丁七分零

  將已逃之民丁招回復業者其數在十分之七有零

 養濟院

  官設收養周濟貧人之所也

 孤貧顛連

  孤寡貧窮顛沛流連之人也

 殷實平民

  富足良善之民人也

 室如懸磬

  室中空無所有

 貧難下戶

  貧窮難於度日之下等人戶也

 地丁錢糧

  民間地畝丁口均由地方官每年按例徵收錢糧以供國家倉庫之需

 正項錢糧

  凡一州一縣之中所徵地丁兩項皆為正項錢糧其餘所徵各項統曰雜項

 雜項錢糧

  州縣之中除地丁而外如本地有土產之物以及牛馬牲畜之類每年官所徵收之銀兩統曰雜項錢糧

 解南錢糧

  由部庫撥發銀兩解送江南等省交織造等官置辦宮中所用物件織造本有庫存錢糧然有時亦須由部庫撥解或由藩庫協濟

 協濟錢糧

  由藩庫撥發錢糧幫助接濟織造等衙門用款之不足者

 協濟兵餉

  有軍務省分養兵太多本省錢糧不足供用則由他省撥銀幫助接濟名曰協濟兵餉

 衙役工食

  各衙門中官役所領之工值飯銀二項

 俸工銀兩

  官員俸祿官役工食二項總曰俸工銀兩

 未役工食

  凡官所豫備之工役人等平日未作工之時亦給工值以養之

 供漕抽分

  江蘇等省每年在本地渡人運貨之船所得之銀錢內十分取一以供漕船運米之腳費呼曰船鈔

 船鈔羨餘

  每年所收船鈔除供漕船腳之外所餘之項曰船鈔羨餘羨盈也

 樑頭稅銀

  運河之中有貨船經過則該管官向每一幫船(一隊也)之居首者徵收船鈔若干曰樑頭稅銀俗名船頭錢

 黃快丁銀

  漕船有官有私各有名色有一幫船名曰黃快船其管船之戶每年應交丁口銀兩(官船官設其人皆隸軍籍私船傭於民間者也)

 應增租銀

  無論何項官租有應議增者皆曰應增租銀

 五十米銀

  江蘇等省最上之田每歳銀米兩徵計每頃(百畝為頃)應交米五斛銀十兩

 無徵稅銀

  僻遠瘠苦之州縣無雜稅可徵者

 裁停夫銀

  漕船無論何項人夫所用縴夫應給工銀因庫款不足或裁撤或暫行停止

 缺官俸銀

  前任官業經開缺新任官尚未補授其本缺應領之俸銀存庫充公曰缺官俸銀

 六升庫銀

  兵丁應領之米每石扣出六升折銀存庫每年一次成總發給兵丁以為修理官衣器械之用

 照單道費

  各行買賣應由官給執照單者均應[於]本管道台衙門請例納規費謂之照單費

 水程道費

  凡船戶水路往來皆應請領照單於道署亦須繳納規費

 篷廠銀兩

  凡有搭蓋篷廠之事如考棚施粥廠之類例由戶部核價支給銀兩

 篷搭租銀

  凡搭蓋篷廠值無官地之處則須支銀租民地以用地

 鎔爐銄銀[鎔滿漢本作鐵]

  凡地丁鹽稅之類所收之零銀錢鈔之類應由各省布政司購上買銀入爐鎔鑄成元寶小錠之類解充京銄

 壯夫工價

  修理城垣河道之役應由各承辦官募集力壯人夫從事由部請領[價銀]謂之壯夫工價

 領引解費

  商人承領官鹽銷費各有一定地界由官發給憑單謂之鹽引此項引由部製造各省督撫派員來京請領解回本省發與各商此項費用謂之領引解費

 定弓虛稅[弓嘉本註本誤作日]

  凡納稅一時不齊先虛寫入冊定日再行補完

 開引紙價

  開寫鹽引所用之紙應領價銀

 落地稅銀

  凡貨物運至某處一娙卸載即應納稅謂之落地稅銀

 行糧

  兵丁出征在行營中所領之口糧也

 月糧

  兵丁每月應給之口糧也

 屯糧

  屯田耕種兵丁所領之口糧也

 墮糧

  墮廢也廢而不用之兵缺所領口糧應歸公用與缺官俸銀之意正同

 條邊

  柳條邊在奉天省遼陽城與蒙古朝鮮交界之邊牆也設兵分口駐守其銄銀另為一項由部支發報銷謂之條邊銄銀

 遼邊[邊滿漢本作條]

  柳條邊在奉天省遼陽城與蒙古朝鮮交界之邊牆也設兵分口駐守其銄銀另為一項由部支發報銷謂之條邊銄銀

 稅糧

  民間應交之丁稅錢糧

 稅銀

  無論何項徵稅之總稱也

 關稅

  海陸各關所徵之稅也

 行稅

  各行應納之稅也

 正稅

  地丁及海陸各關所徵曰正稅其餘俱為雜稅

 雜稅

  地丁及海陸各關所徵曰正稅其餘俱為雜稅

 老稅

  舊日所定之額稅也

 活稅

  新添無一定額數之稅如釐金等項者

 租稅

  房租地租應徵之稅也

 埠稅

  各埠頭如沿岸之河路馬頭各有主者均應納稅於官謂之埠稅

 牙稅

  代人銷售貨物者曰牙人亦須領憑納稅謂之牙稅

 典稅

  業質物典舖之人應納之稅也

 磨稅

  四川等省多用水磨以屑米糧穀麥須借官河為用故每磨一區應納稅若干

 正供

  供國家倉庫之米名曰正供

 租銀

  租賃官房官地所納之值也

 租價

  租賃官房官地所納之值也

 工食

  工役飯食之值也

 扣銀

  應行扣留停發之款曰扣銀

 贈銀

  贈助也應給補助之費曰贈銀

 扣利

  利息也官款發商生息先行扣留月利

 廩銀

  諸生應領廩米折銀給發

 花銀

  花乃利息之意猶言利銀也

( 亶)羨

  修船曰(亶)餘剩曰羨蓋言修船所餘之款也

 水課

  課稅課也應徵水利稅課也

 經費銀

  經常也各衙門均有常年應領一定之款以為雜費謂之經費銀

 俸薪銀

  官員年每所受之祿曰俸此外另有月給曰薪水

 心紅銀

  心紅印肉也衙門中一年用印之費

 紙張銀

  衙門公之所用之紙費也

 金花銀

  新中舉人進士例給金花插帽此項折銀轉發禮部給領

 茶菓費[滿漢本作茶果銀]

  衙門茶菓例有官項即所謂點心費也

 鋪墊銀

  床褥棹布椅墊之類總名曰鋪墊應支官項置辦

 絲價銀

  應交官之蠶絲折銀輸納

 紙贖銀

  商人以產業卷紙押扺請借官項期備銀取贖

 小建銀

  凡徵收關稅無論月大月小均按三十日徵收而按二十九日解部謂之小建銀其大建一日所餘之款存留辦公謂之建曠

 截曠銀

  截留也即留大建曠收之銀辦公也

 路費銀

  官員出差所給路資也(訂正:官員因公出差所需夫馬舟車等費用之銀也)

 滴珠銀

  官爐鎔鑄小圓錠曰滴珠大者曰錁子元寶

 車珠銀

  小方錠曰車珠以形似也大者曰方槽

 火耗銀

  碎錠經火鎔化必有銷耗例於徵取時每兩加徵二三分以扺之名曰火耗

 輕齎銀

  輕便也齎送漕米截送外省往往折銀以其輕便易於齎也

 加耗銀

  碎錠經火鎔化必有銷耗例於徵取時每兩加徵二三分以扺之謂之加耗

 放富差貧

  官役受賄賣放富家專役貧家

 脫漏戶口

  編查民間戶口脫遺漏寫以致人戶不全

 戶由執照

  遷移立戶之始末原由報官給領執照入於本地籍貫

 逃戶週知文冊

  將本地逃亡之戶口一一登載於冊以便一覽週知

 窮困無倚

  貧窮困苦無倚靠之人

 就食糊口

  本地無所得食前往他處傭工以養身也

 鵠面鳩形

  飢餓寒凍戰栗之狀也

 嗷嗷待哺

  號哭以求食也(訂正:嗷嗷出詩經哀鳴嗷嗷以比飢民之號啼待哺者不能自食而待人哺猶諺之餵也)

 人心惶惶

  惶惶急迫之意人心急迫無措也

 惶惶無措

  惶惶急迫之意人心急迫無措也

 人民流離

  兵荒之際人民流離逃散也

 多方招撫

  多方者設法也地方官設法招集流亡之民使歸故地撫而養也

 勸諭招徠

  地方官勸諭紳富捐資招集流亡來集於此

 哀鴻甫集

  哀鴻啼飢之民也飢民甫來聚集之意

 漸有起色

  民人聚集地方漸有興起之狀也

 日甚一日年復一年

  二者皆言逐日逐年漸形衰敗無有起色之意

 勉力捐賑

  勉強竭力捐資以賑濟窮民也

 煮粥賑救

  捐米煮粥日賑窮民以救其命

 附籍復業

  以他處之民附入本地之籍俾其復理舊日之生業也

 戶口日繁

  流亡日集民戶丁口日臻繁盛

 荷鋤負鍤之民

  流民背負耕種之具來就荒田開墾以謀生計

 髓枯力竭之窮民

  極貧無力日形枯槁之民

 無業遊手來歷不明之人

  素無生業遊食四方不知根柢之流民也

 或那移日食殫舉家之勤瘁

  那移日食言不能按日而食殫盡也言一家盡力辛苦而尚不足於食也

 或借貸牛種竭終年之胼胝

  借貸以買牛及穀種一年竭力辛苦耕作手足皆生厚皮也

 挨勘流民名籍男女大小丁口

  挨門查勘流民家口之數以登於冊籍

 排門粉壁十家編為一甲互相保識

  每十家為一甲使其互相擔保認明來歷各以其家之人丁姓名事業用白粉書壁一望而之也

 招集流移

  流亡遷移之民招之聚集耕作

 田地

  田土之總名

 肥田

  膏腴之田土也

 瘠田

  薄劣之田土也

 山田

  山中之田土也

 湖田

  湖邊沙灘之田土也

 淤田

  河道遷改露出淤泥之田也

 塗田

  近水泥塗之田也

 官田

  屬於官之田也

 民田

  民人自有之田也

 租田

  賃種之田也

 科田

  陞科之田也

 屯田

  兵丁耕種之田也

 軍田

  官給軍營耕牧之田也

 弘田

  開廣之田也

 餘田

  正用之外所餘之田畝也

 功田

  臣下有功上賜之食田也

 客田

  客民所買之田也

 館田

  收租充驛館經費之田也

 苗田

  雲貴等省苗人之產業也

 定弓田

  以弓丈量所定之田也

 二斗田

  每年一畝交租二斗之田也乃上田也

 

 寄莊田

  以田寄託別家莊戶代為收租之田也

 雜糧田

  不能種稻只可種五榖之田也

 捐助田

  富民捐助充官經費之田也

 學祭田

  各學校祠廟所屬之田也

 水鄉田

  南省近水之區宜稻之田也

 重租田

  以田租與此人而此人又轉租他人耕種之田也

 沒官田

  抄沒入官之田也

 熟地

  耕種成熟之田地也

 荒地

  荒蕪未耕之田地也

 鹵地

  生鹽之地也

 遷沙

  海邊沙洲之地也有時為風潮所移曰遷沙

 土著地

  本地土民所屬之地也

 流寓地

  流寓客民所屬之地也

 行糧地

  為兵丁行軍口糧之地也

 棄沙地

  沙土之田廢棄無用者

 籍田

  分出隴畝界限之田也(訂正:有版籍可稽之田也)

 蘆田

  種蘆葦之田也

 

 水次

  沿河之區也

 山廠

  山中之區也

 湖泊

  湖中山地也

 茶園

  植茶之園也

 蘆蕩

  蘆狄之洲也

 河灘地

  河中沙灘之地也

 割沒

  割分入官之地也

 草塌地

  荒草之地也

 投充旗地

  民人以地献與八旗管屬以充公用之田也

 坍塌田地

  江河之畔被水冲塌之地也

 坍江田地

  坍入江中之田也

 版荒田地

  無版籍之荒田也

 墾過田地

  已經開墾之田也

 馬廠餘地

  牧馬場所剩之地也

 磽确不毛

  砂石之地寸草不生也

 地多荒蕪

  田地荒廢不種者多也

 海灘淤沙地

  沿海沙水淤成之田也

 荒田成熟地

  本係荒蕪加以耕種化為成熟也

 民賦更名田地

  民間交納賦稅之田售賣而更換田主之名也

 凋殘瘠薄之地

  兵亂殘毀民戶凋零田土久失耕種致成瘠薄

 叢榛茂草之區

  榛荊棘叢生亂草茂成乃荒蕪之狀也

 叢荊疊棘之地

  榛荊棘叢生亂草茂成乃荒蕪之狀也

 實被災田二甲零

  查勘實在受災之地數也

 照上中下則起科

  查勘田之上中下分為三等按例以定稅課

 墾過民賦更名田地及歸併屯田[屯嘉本註本誤作直]

  業經開墾民人納賦曾經更換地主之田及兩田納賦之價直歸併一處者

 墾過中下次三則屯田

  軍屯之田已經開墾亦分為三等之名

 有主中右二衛各舊荒餘屯田

  中右二衛軍營之名也蓋言二營所屬荒地之餘作為兵屯之田也

 福建乃海涯斥滷之鄉潮濕霉蒸之地

  福建地居海濱地多鹽水又濕熱蒸薰百物亦壞之天時也

 山田錯落崎嶇水鄉紆廻曲折

  高下不平之山田及區灣不成片段之水田也

 清丈

  丈量畝數清理界限也

 丈量

  丈量畝數清理界限也

 丈出

  清丈所得之數也

 丈增

  因丈量而知其畝數增加

 停留

  延不即丈量也

 開墾

  開得荒地使民人墾種也

 勸墾

  勸諭民人墾荒也

 復業

  逃亡之民復歸舊業也

 樂業

  民人安居樂守其本業乃太平之象也

 牛種

  小牛也

 籽粒

  田種也

 六年陞科

  墾種荒地六年後始納稅也

 任土作貢

  各隨其土地之所產以納於官府也

 隱占糧田

  有應納之糧之田而民間隱藏侵占不肯納賦於官也

 捏墾報官[滿漢本無官字]

  捏報開墾荒地以圖官給牛種籽粒之費也

 移坵換段

  將田家坵隴捏作段落改移意存侵占也

 侵占田地

  設法侵吞占據他人之田地也

 田界相連

  彼此田地之界限相連屬也

 戽水灌田

  用輪斗戽水以灌田地也

 荒歉

  兇荒之年五榖少收成也

 黑丹黃丹

  米榖將熟之時忽生黑黃之物有此則將壞爛俗名黑丹黃丹

 大水冲溺

  河水漲發冲壞房舍田畝人民遭溺也

 旱魃為虐

  旱乾災也語見詩經(訂正:語出詩經古時迷信鬼神言旱災乃魃鬼陰為虐害之所致然後人乃沿襲其語)

 冰雹打傷田禾

  田中禾稼為冰雹所損也

 成災不成災

  水旱等災田禾已壞曰成災尚未大損曰不成災

 先罹蝗蝻繼遭水災

  先受蝗虫之害後又遇大水之患

 東作既失收成無望[東註本誤作春]

  春時遭旱失於耕種之時秋日何能指望收成之意

 勘官印結

  查勘災荒之官應出保結蓋印呈於上司以保無誤

 力竭難支

  竭力支持甚難辦理

 無從追捕

  犯法之人逃去不知去向不能追尋捕拿

 歸銷之法

  歸還欠款清楚核銷之法也

 以足員額

  以期補足原來額數也

 無偏枯之嘆

  偏枯不均也言查災放賑辦理公平民人無此多彼少之恨

 轉眼之間

  言其甚速不久也

 一轉移間

  挪移辦理也如此一挪移時則彼此均有所益也

 相去不遠

  所差不多也

 不甚有礙

  並無不便之處也

 生所當生

  生加增也言辦理公務有應加增之處必當加之也

 革所當革

  革減除也有應減之處必當除之

  青黃不接之候

    言新榖未收舊榖將完民人糧食不能接續之時也

  耕九餘三之榖

    民人盡九年之力耕種必有三年種餘之米也

  立一法即有一弊

    公事新創一法必有所利但亦必新生一弊也

  自無借此挪彼之弊

    攻勢互換挪移借此事為名而將款項移於彼用之若嚴加防範自無如此弊端也

  不無移甲就乙之虞

    移此事而就彼事之弊恐不免也

  鹽法

    鹽務之規則總名曰鹽法

  鹽引

    販鹽之票也每票之鹽有一定之數目銷售亦有一定之地方如出外之路引然此引戶部所造由鹽務總商納稅一齊領去曰歸綱綱者大總也然後分授各商赴鹽場領鹽銷售曰拆引

  鹺書

    鹽務規則之書也如拆引

 

  殘引

    由部所領之鹽引除分銷外所剩之引曰殘引應行繳銷

  引艇

    分送鹽引於各處之小船也

  拆引

    由總商拆分於各商之鹽引也

  歸綱

    鹽引總歸也

  商綱

    鹽商之總管也(訂正:鹽商之總綱也亦名總商)

  竈戶

    承辦煮鹽之家曰竈戶

  竈丁

    煮鹽之人也

  鹽場

    監鹽之所也設大使官以領之

  (土亭)房

  貯鹽之屋也

  鹽埕

    晒鹽之岸也

  鹽漏

    使鹽澄清之器以鐵製之俗名漏子

  掣摯

    攀取也任便取鹽一袋而查驗之也

  江掣

    兩淮之鹽場有江南江北之分掣簽歸於江南者曰江掣歸於江北者曰淮掣

  掣鹽

    製成之鹽某場應歸某商領售掣簽以定之官設監掣同知以領其事

  秤盤

    盤查也以大秤稱鹽袋而查其斤兩准否也

  應掣

    應行掣簽之鹽也

  客鹽

    販鹽客人市賣之鹽也

  耗滷鹽[滷嘉本註本誤作海]

    海水所煮之鹽晒乾揀淨每石必有銷耗之數

  行鹽辦課

    發行鹽引辦納國家稅

  掣驗 

    因恐鹽商暗中多販過於額數故特設關卡委員隨時於鹽商所販者從中隨手掣出過秤以查驗之其委員亦即名掣驗委員

 

禮部

 孤經調換

  從前文士有專習一經者其他經題文皆不做調換文義以一題而做五篇謂之孤經調換今無此例

 

 會試舉人

  應會試舉之人也

 拔貢

  貢生有五種恩拔副優歲是也皇恩欽賜者曰恩貢從秀才中選其文學拔萃者作為貢生曰拔貢廩生年老而準作貢生者曰歲貢鄉試中式副榜準作貢生曰副貢從秀才中舉其品行可靠者準作貢生曰優貢

 

 附生

  秀才也

 廩膳生

  秀才之優者月給廩米曰廩膳生○又秀才今稱生員

 府教授

  一府之教官

 

 齋夫

  教官書齋中伺候之官役曰齋夫

 火夫

  炊煮茶飯之役者

 準貢

  見拔貢

 歲貢

  見拔貢

 助祭

  襄助祭事如焚香獻爵供陳俎豆之類乃禮部司員之差也

 祭儀

  祭祀所供之物品

 祭文

  祭時所讀之文詞

 饗薦

  供獻食品

 案衣

  陳設祭品之案以黃綾覆之如西洋之檯布也

 元霄

  正月十五日為上元節霄夜也

 除夕

  十二月三十日為歲除夕者晚也

 圜丘

  天壇之祭築土成丘形圓以像天於此設祭謂之圜丘

 

 方澤

  地壇之祭掘地為方池貯水以祭謂之方澤

 元旦令節

  正月初一為元旦令節佳節也

 燈節

  正月十三日至十七日為燈節舊本三日宋時加二日謂之五穀豐登

 萬壽聖節

  皇太后皇上誕日稱萬壽聖節

 千秋令節

  皇后皇太子誕日稱千秋令節在古時王爵亦得稱之今不詳

 

 慶賀表箋

  上皇太后皇上者曰表上皇后皇太子者曰箋皆慶賀之辭也

 鉅典禮成

  慶賀大事之禮既畢應上尊號於皇帝而加恩施於百官

 請上尊號

  尊號者美名也如慈禧端佑之類係由大臣請加上於太上皇皇太后皇帝者然有允有不允又在太上皇皇帝曰尊號皇太后曰徽號若薨後所上統曰尊諡

 舉手加額

  拱手與額相齊乃古人喜悅之禮今空有其說無行此禮者

 大行皇太后尊諡

  大行者一去不返之意,猶言已故凡皇太后皇帝薨後尊諡未定之先稱曰大行

 初祭 

  皇帝薨後首七日始行奠祭之禮曰初祭

 大祭

  皇帝薨後七七日謂之終七應行大祭之禮

 啟奠 

  凡皇帝梓宮奉移他所啟棺之先應行奠禮謂之啟奠

 朝覲

  在古時諸侯來朝覲見天子以此為名今則各省督[以下原缺]

 朝貢

  蒙古各屬國來朝於皇帝進貢方物曰朝貢

 禮物

  官府往來互以禮物餽送然有公有私公者不在禁例私者應禁

 賜宴

  屬國朝貢應賜宴於殿廷國有大慶乃萬壽節新年亦賜宴王公大臣新進士舉人亦有賜宴之禮

 鄉飲酒禮

  鄉飲酒為古禮今尚有行之者由各地方官歲時招請本地年高有德者宴於公堂蓋尊敬耆老之意也

 如法裝封

  凡進貢物品表章皆按例裝匣加印封固賚送京都進呈

 品嘗御膳

  上食曰膳凡食品將進於皇上該管官必先嘗之乃慎重之意

 乘輿服御物

  乘輿者天子也言天子之衣服及所用之物御者用也

 鹵簿大駕

  鹵為儀仗簿為旌旗大駕為鑾輅平日皇帝遊幸不用有大祭大典始陳列之俗所謂全副執事是也

 織金朝衣

  大朝所著之私服以金線織成花紋者與蟒袍褂不同

 失誤朝賀

  令節大典百官朝賀於皇上有失期不到者例應處分

 判署刑殺

  判定也署辦也又寫也在齋戒或慶典期內刑官不得斷刑殺等案即不理刑名也

 州學正

  一州之教官

 

 縣教諭

  一縣之教官

 禮生

  祭祀聖廟及先賢祠堂在傍提唱起跪叩首諸儀之員曰禮生皇帝祀則有贊禮郎之官

 弔喪問疾

  凡祭祀壇廟應預陪祀之員在齋戒期內不得往親友家弔喪問疾

 歷代陵寢

  前代之陵也如十三陵之屬歲時應由禮部奏請派員往祭

 半死土價銀

  凡大臣官員及陳亡殉難之兵士死后例給葬費各按品級有一定之數按數全給謂之全葬給與正數之半謂之半葬

 忠臣烈士

  忠於君曰忠臣忠於友曰烈士

 古聖先賢[古滿漢本作先]

  聖如三皇五帝周孔賢如顏閔程朱之流

 孝子順孫

  子曰孝孫曰順

 義夫節婦

  不再娶曰義夫不再嫁曰節婦

 烈婦

  殉夫或遇暴不屈而死曰烈婦

 烈女

  遇暴不屈而死未嫁曰烈女

 旌表

  旌者獎也表者揭也忠義節孝例由禮部奏請旌表

 建坊

  旌表之事應賜金建坊於所居坊或石或木為之古所謂華表也

 天文

  天上星象之事統名曰天文

 

 正初刻

  此言日月蝕之時候也或起於午正初刻子初二刻之類

 始虧

  日月蝕初見缺痕謂之始虧

 初食

  即初虧也一名通用

 食甚

  最為虧缺之時謂之食甚

 復圓

  日月蝕既過圓滿如初謂之復圓

 占候

  欽天監預卜日月蝕之期及星象變異之術名曰占候

 食甚日纏黃道星紀宮二十分

  食甚日蝕之甚也日纏日行之次也黃道天文之度也星紀星辰之名也宮地位也二十分者小數也言日行至黃道星紀二十分地之時正是食甚之候也

 日入地平未復光

  言日蝕至日落時尚未復圓也

 五緯二十八宿

  五緯金木水火土五星也二十八宿角亢氐房心尾箕斗牛女虛危室壁奎婁胃昴畢觜參井鬼柳星張翼軫是也

 

 日月重輪珥食

  日月之外又現光圈一二重謂之重輪左右旁現小圓光或一或二謂之單雙珥食即日月蝕也

 推步測驗之書占休咎

  推步算法也測驗窺測占驗也休祥也咎災也言此書之法可以推知未來之災祥

 圖象讖緯之書占治亂

  圖象以畫圖像形也讖預言也緯星象此種書可以預卜天下之治亂如推背圖之類是也凡此皆在禁例考試作文概不准引用此書之語

 印模

  鑄印所用之模範也以鉛為之俗名印模子內外大小各衙門印信皆由禮部鑄印局鑄造頒發大官銀印中下官銅印字用滿漢篆文○又文官以長形印為貴武官以方印為貴

 鑄換

  各衙門印信之年久字畫模糊應請禮部另鑄新印更換將舊印銷毀

 印角微塌

  印用年久或失而復得畸角有缺損之處

 康字五十號印信

  鑄印信按千字文編號記載年月於冊而鐫號數於印之背以憑查驗

 篆字模糊字畫莫辨

  此即前所言舊印之形狀也

 一甲賜進士及第

  會試取中貢士殿試定為三甲一甲三名狀元榜眼探花是也皆賜進士及第授翰林院官

 二甲賜進士出身

  二甲人數無定額第一名曰傳臚皆賜進士出身或授庶吉士入翰林院讀書或分入六部學習主事

 鄉試外簾五所官

  在貢院執事人員有內外簾之分外簾在二門之外分為五所如彌封所受卷所騰錄所對讀所供給所是也○詳註後見

 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三甲亦無定額皆賜同進士出身授知縣教官之屬

 三場體格

  鄉會試頭場試以四書題文三篇二場五經文五篇三場策論二篇各有體例格式如限定字數及行款規矩應行避諱字樣等類是也

 經書七義

  詩書易禮春秋三傳也共七義以之題目

 孤經調換

  從前文士有專習一經者其他經題文皆不做調換文義以一題而做五篇謂之孤經調換今無此例

 會試舉人

  應會試舉之人也

 拔貢

  貢生有五種恩拔副優歲是也皇恩欽賜者曰恩貢從秀才中選其文學拔萃者作為貢生曰拔貢廩生年老而準作貢生者曰歲貢鄉試中式副榜準作貢生曰副貢從秀才中舉其品行可靠者準作貢生曰優貢

 附生

  秀才也

 廩膳生

  秀才之優者月給廩米曰廩膳生○又秀才今稱生員

 府教授

  一府之教官

 齋夫

  教官書齋中伺候之官役曰齋夫

 火夫

  炊煮茶飯之役者

 準貢

  見拔貢

 歲貢

  見拔貢

 填設道縣按衣執事工食

  填添也道為道台縣乃知縣按同案按衣本棹布之名今則借為案傍伺候之官役執事者道縣官轎前鳴鑼執傘諸役也蓋鄉試時道台縣官皆入場辦公其隨侍人等應添給食料也

 知貢舉官

  即鄉試正副主考也在外者稱曰大主考順天鄉試稱為知貢舉

 大主考

  正主試之官也

 

 副主考

  副主試之官也

 內外簾官

  在貢院執事人員有內外簾之分

 提調

  總理試場雜務之官府道為之

 監臨

  總監試場之官督撫為之

 監試

  監察考試作弊之官府道或御史為之

 同考官

  協同正副主考評定文章之官

 房考

  即同考官也例派十八員各居一房分卷評閱故有此稱

 巡視官

  試場例派武弁帶同兵役在試院四圍巡查以防士子傳遞消息

 供給所[所滿漢本做官]

  場中需用食料茶水燈火及一切雜物派員專司經理設供給所即五所之一也

 縣考 

  童生由縣官考試而送之於府也

 府考 

  童生由府考試而送之於學院也

 道考

  從前未設學政秀才即由各道道臺考取故曰道考今設學政謂之院考然亦間有仍言稱道考者

 鄉試

  秀才就各本省考取舉人也

 會試

  舉人入京考取進士也

 彌封所

  士子卷面各書姓名應由受卷所交彌封所將其姓名以紙封嚴上蓋圖章至閱文取中填寫榜文時始拆其封蓋恐士子與主考有親友之誼先知姓名未免存偏向之意也

 受卷所

  士子作文既畢書於卷上呈交受卷所

 謄錄所

  由受卷所送交謄錄所以硃筆謄錄一本呈於主試而不呈原卷恐筆跡中有弊故也

 對讀所

  謄錄既畢送對讀所取原卷對讀一過字無差訛乃送收卷官上呈主試

 謄錄書手

  謄錄所寫字之人

 賓興

  鄉試又名賓興蓋取詩經我有嘉賓之句以士子皆國家所請之賓客亦隆重文人之意

 殿試

  會試中式稱曰貢士皇帝在保和殿御試一次始分三甲賜為進士

 錄科

  生員於鄉試之前先由學政官考試一次文理通順者乃錄其名送入科場謂之錄科

 科舉

  應考舉人之科也

 科考

  應考舉人之科也

 歲考

  凡生員廩生每年由學政官考試一次分別優劣酌定賞罰曰歲考

 貢院

  試場

 龍門

  試場之正門也

 

 道考院考

  凡童生應考生員先由本府縣考試再送道台考試又送學院(學政也)考試取中乃作附生

 號房

  試場做之有小屋數千間按千字文編列號數如天地玄黃之類

 科甲

  由舉人應考進士之科曰科甲

 賢書

  中式舉人曰登賢書蓋謂名登薦賢之書

 拆號

  閱文取中之後定期各按號數拆閱試卷彌封將中式姓名填寫於榜上謂之拆號

 填榜

  閱文取中之後定期各按號數拆閱試卷彌封將中式姓名填寫於榜上謂之填榜

 揭曉

  將中式名榜高揭懸掛俾眾共曉

 出榜

  即揭榜也

 棚規[棚滿漢本作榜]

  各省學政官出考所屬府州縣其地未設試院應搭蓆棚為號舍名曰考棚該府縣賠補規費謂之棚規

 中式硃墨卷

  墨卷即中式之本人手書者硃卷乃謄錄所以硃筆謄出者中式後應取二卷核對語句相符與否蓋防偷換之弊也

 題名錄

  鄉會試出榜後書肆按榜上中式次序姓名刊刻刷印售賣曰題名錄

 磨勘磨對

  凡取中之試卷應察勘其中語句書法有無犯規之處謂之磨勘又取墨卷與硃卷比較有無文章不符之處謂之磨對

 曳白

  不能做文亦不成一字只以白紙卷子呈交謂之曳白俗名交白卷子

 越幅

  書卷之時誤隔一幅不相接連謂之越幅

 油墨污

  書卷之時自不小心誤翻燈硯致卷被污

 關節

  關者說也節者通也託人關說行賄以通於主考求其取中謂之關節即人情也

 夾帶

  以文章夾入衣物之中以圖抄寫徼幸如此入場謂之夾帶

 懷帶

  以文章夾入衣物之中以圖抄寫徼幸如此入場謂之懷帶

 傳遞

  求友代作文字暗中傳送遞交以為己做

 頂名

  求友冒充己名頂替入場考試謂之頂名

 冒籍

  冒稱假籍貫應試如他省人詐稱順天人之類

 貼出

  凡犯冒籍頂名傳遞等弊端者例用藍筆書其姓名事故貼出場門之外擯斥不准入試謂之被貼出

 罰科

  凡會試已中之卷復經磨勘察出有犯規之處則罰停殿試一科或二科

 

 文理優通列為一等

  中式舉人覆試分為三等文理優長通達者應在一等之列

 明通

  文理明白議論通達

 平通

  平穩通達

 有疵

  文章中有毛病也

 荒謬

  文章中有荒唐乖謬之詞

 不通

  文理不通

 疵蒙謬累

  疵者毛病蒙者糊塗謬者乖謬累者拉累不清皆文章之壞所也

 貢舉非其人

  知貢舉官所取之士皆不佳也

 公同鬮定

  中式之數不足則各考官於未中式卷中公同拈鬮取定一人以補其缺

 

 恩榮宴

  新中進士宴於禮部曰恩榮宴新中舉人宴於府署曰鹿鳴宴

 入簾鹿鳴宴盃盤緞疋花紅等項

  主考房考內外簾等官統謂之入簾試畢皆應入鹿鳴之宴例賜銀造盃盤金花綵緞等物然皆不實給按數折價以給之

 新中舉人花紅

  新中舉人應賜金花綵綢

 刊刻鄉試錄下馬上馬宴插花及給表裡等項

  鄉試錄中式舉人之姓名錄也各省學政官到州府縣考試該地方官應設宴送行接風謂之上馬下馬宴新舉人插帶金花給與衣服裡外之料

 修理貢院整造蓆舍及舖墊供給

  考試之年貢院有破壞之處應行修理蓆舍即前所謂考棚也舖墊乃室中應用之物供給乃場中飲食之料

 

 萬壽聖節

  太上皇皇太后皇帝誕日皆稱萬壽聖節

 表箋

  凡臣僚具上太上皇皇太后皇帝之賀摺皆稱表上皇后及太子者則皆稱箋

 大行 

  皇帝駕崩曰大行皇帝大行古有二解或曰一往不返謂之大行或曰皇帝初崩尊諡未定暫稱大行言其德行大備無所不具也上行讀平聲做行路解德行之行讀去聲二解皆可通並如並存之

 忠臣烈士 

  忠烈猶忠義也此忠義之臣之通稱並無忠於君忠於友之別

 古聖先賢 

  古時之聖人先前之賢人此亦通稱不能限指何人

 一甲 

  會試取中貢士既經殿試定分三甲一甲三名一名狀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一名授職翰林院修撰二三名均授翰林院編修

 二甲三甲 

  二甲一名為傳臚以下各人則以次分授主事中書知縣教授等官

 鄉試內外簾官 

  鄉試辦事之官分內外內簾主閱卷荐卷之事外簾主收卷彌封對讀等事

 三場 

  從前鄉會試一場試四書文三篇五言八韻詩一首二場詩書易禮春秋五經文五篇三場策問五道

 科舉 

  分科考試之通稱

 科甲 

  乃由舉人進士出身之通稱

 棚規 

  小考之所曰學院亦曰考棚以其分棚列考故也規者規費即府廳州縣所津貼學台者棚為學台考試之所故即以棚規稱之

 貢院 

  鄉會試考試之所也

 罰科 

  已經中式之舉人與進士其試卷經磨勘有犯規者重則斥革輕則罰科舉人罰停會試進士罰停殿試所罰以所犯大小定輕重科數

 德統元首正六龍之位 

  六龍出易經乾卦時乘六龍以御天因易以龍為陽乾卦六爻皆陽故曰六龍中國以乾龍喻君上故用此典

 玉燭常調 

  玉燭出爾雅四時調和之玉燭此中國相沿之名詞不必強為之解

 

兵部

 驛遞

  由驛遞送公文摺報也

 

 馬站

  每站用馬夫騎馬飛遞公文也 南邊水路用船則曰水站

 馬頭

  馬夫之頭目

 馬夫

  驛站管馬之人也

 站夫

  驛站所用之人夫

 驛夫

  驛站所用之人夫

 長夫

  長久僱用之夫也

 短夫 

  暫且僱用之夫也

 長解

  解送兵餉之夫乃本地所派沿途並不更換

 短解 

  乃沿途更換者

 兵牌

  兵丁帶身上之牌也

 口糧

  兵丁之月給也(按此乃軍營所用之名)

 廩給

  官員月給曰廩給(按此乃軍營所用之名)

 公所

  辦公之所在

 奏繳

  以軍營用餘之項奏明繳還朝廷

 奏銷

  以已領用之款項奏明銷除

 墊用過

  應辦事件款項未領先用他項墊辦後來報部云其事墊用過若干銀兩

 號數

  軍衣軍械等物上面編寫之號數目

 驛遞

  由驛遞送公文摺報也

 馬站

  每站用馬夫騎馬飛遞公文也 南邊水路用船則曰水站

 馬頭

  馬夫之頭目

 馬夫

  驛站管馬之人也

 

 站夫

  驛站所用之人夫

 驛夫

  驛站所用之人夫

 長夫

  長久僱用之夫也

 

 短夫 

  暫且僱用之夫也

 長解

  解送兵餉之夫乃本地所派沿途並不更換

 短解 

  乃沿途更換者

 管解

  管理解送兵餉之委員也

 護送

  軍餉所過之地方派出帶兵之武弁護送

 槓解

  鎗械等物用夫役扛負解送

 遞回

  在異鄉滋事之人按站遞解回籍

 僉取兵夫

  服役兵丁之人夫係由帶兵官行文地方官僉派取用

 僉到馬頭

  由地方官僉派送到之馬夫頭目

 由驛傳遞

  公文摺報等件由驛站傳遞

 奉部編給

  軍器等物上面所記之字號係由兵部編成發給帶兵官遵奉而行

 差使絡繹

  衝要之州縣預備馳驛官兵之車馬以及各項之事情總接連不斷也

 沈匿公文

  失落公文或藏匿之不送到該處

 公事稽程

  公事誤限期

 磨擦封套

  於路上磨擦裝公文之封套而壞之

 如法裝封

  公文摺報等物按法裝封之

 自備鞍馬

  馬匹鞍轡等物皆自己預備之不用驛站之物

 輕騎減從

  馬上無重載從人減數目

 馳驛就道

  按驛站出發

 

 馬政

  馬之事情之總名也

 驛馬

  驛站所備之馬

 站馬

  驛站所備之馬

 戰馬

  預備戰爭所用之馬

 官馬

  由官發給之馬

 自馬

  自己預備之馬

 騎操[乾本下有馬字嘉本脫]

  馬隊兵之操演

 協濟馬

  幫助用馬在正額之外者

 單馬

  另外預備

 正馬

  正額所設之馬

 伙馬[伙滿漢本作火]

  同在一處預備差使之馬

 中馬

  中選之馬

 撿選堪中

  中選之馬(專論馬)

 茶馬

  甘肅四川兩省邊界地方通商以中國之茶易外藩之馬總名曰茶馬市

 夫馬

  專備馱運物件之馬如人中之夫役也

 馬乾

  喂馬草豆也

 馬價

  凡官營發給兵丁馬匹其馬皆估定價值若有走失該兵賠償

 棚銀[棚滿漢本作朋]

  蓋造馬棚所用之銀乃官馬場中之事也

 棚樁銀[棚滿漢本座朋]

  馬棚內釘立馬樁所用之項也

 棚控銀[棚滿漢本座朋]

  兵丁之馬借官棚樁繫者每月由馬之食料銀中扣取棚價

 賠樁銀

  兵丁之馬如損壞官棚之木樁者亦應由食料中賠扣

 條馬銀

  驛站官馬之錢糧 條字不解此據清文注之

 建曠銀

  凡馬之食料皆按每月共三十日每月發給若干若值小建則曠一日之費其銀應充辦公之需

 槽鍘銀

  製造馬槽及鍘草工價所須之項

 孳牧倒斃

  滋生牧養之馬病死此論口外馬場

 倒馬裁曠銀

  官兵之舊馬倒死新馬尚未發給時其間之曠日皆扣除裁撤歸官

 驛站借支銀

  驛站預備馬匹一時銀子不便行文兵部預行借支銀若干兩日後於應領項內扣還

 底馬變價銀

  兵丁之馬或有毛病或不好則許其變賣得價若干再請本銀添給些須另買一批好馬

 官兵馬匹缺曠銀

  官兵馬匹倒斃為賣新馬之日其所領過馬食料銀當繳於官也

 驛站實徵協濟錢糧

  驛站所需錢糧係由地方官核定實在數目每年徵之於民以資協濟

 皮張變價銀兩

  牧馬廠[以下原缺]

 頂補協餉馬夫

  協餉馬夫者每月支領餉糧而實無其人其所領之餉入官以協濟之需但若有兵差繁多馬夫不足用再行找人充補

 以馬中納支茶

  四川甘肅等省邊外蕃人每年以為交納守邊官若干匹支付若干茶皆有定例即互市之例也 按中納恐有誤今清文譯之當是交納

 駕乘不如法

  駕車騎馬不合規矩

 安插兵丁

  以新到之兵丁按置在妥當之地

 存恤三個月

  兵丁新死仍舊以應領之餉給彼家中三個月始止名曰存恤

 考試武舉

  武科鄉試取中舉人

 面月印記

  武科所用射馬箭之馬皆由兵部驗看在面上烙以火印形如半月曰面月印記

 馬步箭

  武官軍政考驗或武科試皆較馬步箭以定高下

 掇石

  武鄉會試皆令舉巨石以試其力量

 作策論

  又出題目令作策論以試其謀略

 年貌籍貫名姓

  以上三者武鄉試武會試時由兵部查驗應試者年歲相貌家鄉何處人何姓何名以備取中後查對如有不符立即斥退

 頂替

  此係考試時如查出有冒名頂替立即究辦

 修造臺寨嚴查保甲 

  州縣地方若有軍務就應當把本境的墩臺和民人的寨子或蓋造或修理都預備好了而且各鄉村的保甲嚴嚴的稽察以免賊匪潛藏每十里設一高臺下安烟墩五個有事則於臺上竪旗放炮於烟墩內舉火以便輾轉傳信使各處

 操防 

  言操練及防守也

 軍政 

  五年舉行一次若文官之大計也

 大閱 

  由該官督撫大閱各屬之兵操也

 綠營 

  即中國舊有之制兵也

 募勇 

  及軍興以來隨時召募之兵如湘淮等軍是也

 將材

  是說此人材料可為大將

 統轄

  總管此處曰統轄

 鎮協

  總兵官曰鎮副將曰協

 土弁

  本地土司之小武官

 武職專汛

  乃專歸武官所管之汛地無文官管理者

 武職兼轄

  本有文官之地方而武職亦有兼管之者

 青年長技

  年少而技藝好也

 材技優長

  將材技藝二者皆好

 果敢勇往

  英銳有膽氣有勇力往前進而不退後也

 允堪保障

  實可以保守地方攔阻敵兵之保障

 一鼓 

  出左傳一鼓作氣

 據險 

  仗著據守險要之地不肯出降

 整飭營伍

  整理修飭軍營隊伍

 和輯兵民

  令其民彼此和睦安好

 訓練士卒

  把兵丁們教訓操練的

 團練火器

  把槍礮火器教團們練習

 熟悉風土

  於本地風土民情都熟練明白

 熟諳地理

  于此處的地勢知道的很清楚

 

 善飭營伍

  善于整飭軍營隊伍之事

 老成練達

  遇事持重有成算而且熟練通達

 謀勇兼優

  智謀勇力二者皆有餘

 軍戍熟練

  行軍戍守二者皆深精通練習

 才勇兼優

  才情勇力二者皆有餘

 趨事勤劬

  辦事上頭很勤謹辛苦

 年力精壯

  年歲才[以下原缺]

 訓練頗勤

  教訓操練之很勤謹

 攻山有剿賊之功

  攻打山塞有殺賊的功勞

 緝捕無逃逋之患

  拿賊的時候見一個也不能逃脫沒有留下後患的事情

 

 奮勇登山設法緝賊

  奮起勇力來上山上去想法子拿賊

 既能如期操練更使護送無虞

  既然能按著時候操練兵丁而且護送過往的大官并解京餉銀都沒有錯失

 

 整練營伍以時操演

  把整理軍營隊伍的事情都熟練在心裡也能按著時候操演兵丁們

 護餉防海均稱不懶

  在保護兵餉防守海口各事上都可以算是不懶惰

 曾于剿逆立有戰功

  從剿滅逆匪之時打仗立過功勞

 雖罰俸二次難掩其長

  雖然因微罪得了兩次罰俸的處分但是終不能掩沒了他的長處

 終不掩其所長

  雖然因微罪得了處分但是終不能掩沒了他的長處

 堪膺此任

  可當這個重任

 堪任此職

  可當這個重任

 得收指臂之效

  上官使令這個屬員合心應手如臂使指一樣的工效

 允稱人地相宜

  以某人補某缺足可以說人和地方彼此合宜

 遊都並掣

  有遊擊都司缺出皆可以掣籤補授此乃一人得過次保舉故可以補兩樣缺

 銜缺相當

  本任的官銜和調任的官銜大小一樣並非陞官之比

 以某人補用

  是定某缺以某人補用之詞

 朝聞命而夕受事 

早起得了旨意晚上就接印任事不過說不耽延的意思朝夕二字不可拘泥

 要地營伍攸賴矣

  在要緊的地方營伍中實在可靠的人

 河當孔道防弁應宜綢繆

  在大道旁邊的河關係最為要緊防守的兵弁應當在平常無事之時好好的預備以免遇事慌忙

 飭令嚴加防範不啻再四

  飭令所屬的兵弁嚴嚴防護地方的話不只說了三四次了

 武臣荐舉亟宜舉行

  京外大員把素常所知道的好武據實的保舉這件事應該快快的舉辦

 自陳

  自己把自己的功罪之事奏明皇上

 

 考選軍政

  舉行軍政之典考試騎步射以備擇取任用也

 邊疆

  邊界外國的地方

 嚴疆

  要緊得防守的疆界

 腹裡

  即內地之謂

 

 隘口

  最窄狹要緊的口子

 海疆

  近海的邊界

 緣邊關塞

  邊疆一帶所有的關口邊疆之通稱也

 濱海要汛

  海邊上最要緊的營汛

 沿海口子

  海邊一帶岸口之通稱

 守備不設

  防守預備之事全未按置

 隄備不嚴

  隄防守護上的事情疎懈了并不嚴緊

 軍士不全

  所帶的兵丁不符額數例應參處

 調度乖方

  調遣用度一切之事都不合兵法

 巡點不嚴

  巡閱點名等事都不嚴嚴的查核以致生出弊端

 有失鈐束

  管束兵丁不嚴以致滋事

 失于盤詰

  疎于盤查詰問以致奸細偷過

 失誤軍機

  把應該進兵剿賊的好機會失誤了

 冒名代替

  或因兵丁缺少額數或因點查時不到叫人頂他的名應差

 

 種種需索[滿漢本作錙銖必索]

  兵丁所過之處向地方官要各樣供給

 不念荷戈

  管兵之官只圖自己安逸不想念拿著兵器巡守的兵丁之勞苦

 違禁下海

  從前的王法不許中國人私自到海外去若是違了這個禁令例有重罪

 越出界石

  如安南緬甸俄羅斯等國和中國異地交界之處皆立石牌以定界限彼此不得越出界外

 冒度越度

  或冒他人之名過關或繞路過關

 私度關津

  或行旅或攜帶兵器禁物經過關津並不報明意圖偷度

 機密大事[機密註本作軍機]

  軍務機密重大之件

 軍機重務

  軍務機密重大之件

 飛報聲息

  聽見了敵人消息飛報本營

 飛報軍情

  聽見軍務情形飛速報聞

 會軍日期

  兩營兵丁定日會合一處此皆本軍非指敵軍

 隨征供給

  隨著軍營的預備各樣應用的東西今謂之糧臺

 軍需孔亟倉卒立辦

  遇見軍營需用糧米火藥等物最為緊要之時可以趕快辦齊解送無誤

 擣賊兩脇

  把兵分作兩處從賊隊的兩旁邊直衝進去

 惶惶無措

  趁敵人不防之時進兵攻打那敵人驚驚惶惶的措手不及

 死敵不退

  賊兵雖然兇猛然而官兵捨命拒敵毫不退縮

 大肆猖獗

  賊兵大有任意兇猛利益之勢

 賊勢不敵

  賊的勢頭兒敵不過官軍了

 一鼓可破

  鳴鼓催事振作士氣一下而就可以破了賊兵

 投撫之賊

  或是前來投降或是受了招撫之賊

 嘯聚不散

  賊人招呼同黨聚集一處不肯解散

 充斥滋蔓

  賊兵充滿賊勢滋長蔓延于各處也

 事出不測

  忽然生出不測之變來了

 立有戰功

  此人從前打仗時立有戰功

 橫衝一往前來

  或從旁邊衝殺而出或從旁面一直前進

 聲勢聯絡呼吸相通 

  官兵的隊伍布置有法威聲勢派相連不斷彼此音信相通而不隔

 見眾兵鼓勇心慌口遁

  賊看見官兵奮勇的前來心中慌忙彼此呼喚快走

 若非天厭成擒流毒不知何所底止

  這個賊頭兒很利害的若不是上天厭棄他保佑官兵早早把他拿住了後來不知毒害生民到什麼分兒上纔完了

 事關營兵重務

  關係營兵重大緊要之事

 武途冒濫已極

  武職之中冒功假勝胡亂得了保舉的事情已經到了至極的地步了

 縱放軍人歇役

  寬放縱容任憑兵丁們歇業

 帶俸差操

  派了武官往別處駐劄管理操演兵丁的差使但是此本官雖開缺並不停止俸祿仍舊給他俸

 追奔逐北

  追趕跑了的逐拿敗了的賊

 申明軍約

  把軍營的約束章程申諭眾兵知悉

 管操官員

  管理操練兵丁之官

 警蹕

  管巡防護衛之事曰警蹕

 警備嚴密

  巡警防備等事都能嚴謹周密

 輪操官軍

  把官兵輪流著操練

 海氛未靖

  海疆的賊寇尚未安靖

 

 當直巡邏

  輪流著值日管理巡防邏查之事

 號令森嚴

  所頒發的號令都是明白嚴肅的

 馬一步九

  一個馬兵可以算是九個步兵的職分

 鎮守防守

  看管守護防禦守護

 關防提督

  關守防備提調督率

 貼防

  幫助著防守

 防範

  防守範圍

 捍禦

  敵禦之意

 彈壓

  壓制管轄之意

 禦侮

  防禦外來之敵寇

 經略

  經理略定之意

 撫慰

  招撫安慰降眾

 團練

  聚集壯丁而團練

 點視

  傳兵丁們點名視其強弱

 點選

  點名挑選兵丁

 僉派

  挑選著派兵之意

 值日

  論流按日應差之人

 值宿

  輪流按日住夜之人

 抽裁

  從大隊兵中抽出幾分作為裁撤之數

 改正

  軍營諸事或有錯誤之處應即改正

 宿衛

  值宿護衛之兵

 守衛

  看守護衛之兵

 調撥

  調兵撥往別處或戰或防

 提撥

  從大隊兵中提出幾分撥往他處

 剿撫

  治賊之法或用剿殺或用安撫

 剿滅

  把賊匪剿殺滅盡了

 援剿

  派兵救援我軍剿殺賊匪

 鏖戰

  拼命的酣戰不息

 邀擊

  把賊的出路攔住攻打之

 掩襲[襲註本誤作息]

  掩襲趁賊無備以擊之

 活捉

  把賊活活的捉拿住了

 前鋒

  最先衝鋒之兵隊

 屏藩

  在四面遮蔽防護之隊也

 隨征

  跟隨大隊征進之人

 內應

  混入敵人之中乘機以應我軍

 協應

  幫助內應之事者

 策應

  大軍出戰之後派出接應之兵曰策應

 大勝

  大大的得了勝仗

 追趕

  乘勝追趕賊人

 擄掠

  賊匪以及不守紀律之兵任意奪取民間之男女財物

 抄搶

  強賊惡兵闖入民舍將民人財物盡數搶奪去了

 固壘

  把營壘修築的很堅固

 負固

  倚仗著營壘堅固不肯歸順(訂正:倚恃其所根據之地勢堅固而不肯降服也)

 展界

  開展地界之意

 密捉

  密密拿了賊拷問情形

 斷後

  退兵時命勁兵一隊防護尾軍以斷敵追路

 蕩平

  掃蕩賊匪地方平靖

 

 招撫

  招降賊眾按撫來投之人

 投誠

  誠心誠意的前來投降

 反正

  原先為賊後來反悔投降官軍歸于正道

 殉難

  身死于賊為國盡忠

 金瘡

  打仗時受了刀剪之傷久而成瘡

 屏息

  止住聲音靜以待之

 滅跡

  滅除了形跡令人尋查不出

 馳驅

  □馬而行之也

 逡巡

  畏縮不肯前進之意

 

 猖亂

  賊勢猖獗攪亂地方

 

 跋扈

  強暴不馴之稱

 兵荒

  遭了兵戈荒亂

 寇殘

  地方為賊寇所殘破

 歃血[歃滿漢本作插]

  賊人起事之時殺牲取血各人塗在口邊然後發誓

 掉臂

  垂手不顧即不肯救援之意

 奸細

  敵人處遣來探聽軍情的細作

 捷音

  得勝之信報

 踈虞

  因為疏忽以致有失

 恢復

  被敵侵占之地謀欲奪回

 歸伍

  徹兵仍回本營本隊皆曰歸伍

 傳宣

  軍事傳號令之官

 汛地

  綠營官員所轄之本處曰汛地

 標營

  綠營大員所屬之各官曰標營

 塘兵

  比汛狹小曰塘比塘狹小曰舖此處設兵不過十餘名專備傳送文報巡更查夜之用不足以禦敵也

 舖兵

  比汛狹小曰塘比塘狹小曰舖此處設兵不過十餘名專備傳送文報巡更查夜之用不足以禦敵也

 馬兵

  綠營馬隊之兵皆曰馬兵

 步兵

  綠營步隊之兵皆曰步兵

 制兵

  綠營額設之兵曰制兵勇則在其外

 火兵

  管預備火食造飯之兵曰火兵非救火之兵也

 護兵

  護衛輜重糧餉之兵也

 勁兵

  有力量頂好之兵也

 精銳之兵

  精練勇銳之兵

 撥兵

  防守卡倫之兵一撥撥交換者

 管隊

  一隊中之小頭長

 羸兵

  羸弱不得力之兵也

 坐塘

  在本塘地坐守之兵

 瞭望

  在高埠處望看敵人動靜

 關堡

  依山險為邊門曰關據山險設寨屯兵曰堡

 墩臺

  大道旁每十里築一高臺設烽火墩置兵守之有事則舉烽傳警

 爪探夜不收

  連夜在外探聽軍情之人 按此等人不啻軍中之爪牙故有爪探之稱

 

 架砲夜不收

  日夜看守砲臺之兵

 望高巡哨之人

  在高處瞭望並在各處巡察探訪賊中消息之人

 常川守哨

  常常的川流不息守護塘汛探聽賊情之人

 三停軍哨

  全軍十分之三的隊伍 按此處哨字是隊

 王命旗牌

  各省督撫皆賜金漆牌四面黃絹小旗四桿旗牌上皆書聖旨二字如有軍國緊急大事不及請旨即以此旗牌傳命如同已奉了旨意一樣

 八面桿

  各省督撫皆賜金漆牌四面黃絹小旗四桿旗牌上皆書聖旨二字如有軍國緊急大事不及請旨即以此旗牌傳命如同已奉了旨意一樣 蓋旗四桿牌四面共合為八

 令旗令箭

  各省督撫皆賜及提鎮大員各有令字旗箭以為調兵之憑信

 鹿角傍牌

  鹿角乃木架形如鹿角每用列于陣前或營前以防敵騎之衝突傍牌紮木為之每用護于營陣兩傍以防敵騎之橫衝

 雲梯牌鈀

  架木為梯其式不一以為爬城之用以其甚高故曰雲梯牌或竹木藤為之手持以遮刀箭鈀乃木柄鐵頭五齒如鉤亦為爬城之器也

 弓弩藥箭

  弩箭者一弩發數矢箭鏃有毒藥中人即死

 大刀長槍

  長柄的大刀長柄的札槍皆上陣之利器古時頗用之近日火器盛行此物不用

 麥穗流星

  麥穗者俗名三截棍堅木短棍三根以鐵練成一處流星乃圓形鐵球繫以絲繩皆古器

 號帶火筒

  號帶乃長條之帛繫于竿頭用以招呼軍卒火筒即噴筒是也

 帳房鑼鍋

  軍士所居之布幕曰帳房鑼鍋以銅為之形似鍋白晝用以炊飯晚間以代巡警之鑼而擊之古所謂刁斗也

 紅衣鳥槍

  紅衣乃紅夷之轉名古稱荷蘭人為紅夷又曰紅毛東方用火槍實荷蘭人傳來故名

 胖襖棉甲

  棉花甚多之小襖其形肥胖故曰胖襖又夾襖之短者內裝蠶棉以線密縫之曰棉甲蓋皆上陣所著用禦槍矢

 皮鐵盔甲

  古時之盔甲或以牛皮為之或以鐵為之鐵片綴成

 

 營哨

 

刑部

 亦無捏喪

  有人犯罪捏稱父母之喪希圖緩致其罪也

 匿喪不舉哀

  官員聞父母之喪即報丁憂去任倘有隱匿而不舉行者例有重刑

 懇乞留養

  軍流之犯以老親並無兄弟成丁之人例准懇乞留家以養父母免其遠流

 並無以此成丁

  軍流之犯以老親並無兄弟成丁之人例准懇乞留家以養父母免其遠流

 不扶印結

  官員到任秀才考試應請同鄉京官具保結蓋印為扶同保其無虛偽否則不可

 

 不違揭帖

  呈遞揭帖俱係正論並無違法之詞也

 給親完聚

  婦人官斷其親屬領回骨肉完聚

 嫡堂姪

  即大功服之姪輩也

 有礙風水

  風水乃地勢之吉凶言其處開河築屋于一方之人不利

 踐踏田禾

  縱放牛羊害人之田也

 拐帶不明

  所拐子女來歷不明顯係由拐帶而得

 

 私禁土窖

  勢豪之家私挖地窖擒仇人而禁於其中也

 引誘逃走

  甘騙子女引之逃走也

 被人威逼

  人家子女被匪人威勢相迫咸姦或同逃也

 誘逼轉賣

  始而或誘或逼拏人子女之頂其人即昏迷隨之同行

 藥餅撲頂

  邪術以迷藥為餅撲人之頂其人即昏迷隨之同行

 事不由己

  人家子女被匪逼同逃其事不由自主故無罪名

 迷失子女

  人家子女被匪人以斜術迷去也

 和誘

  說和引誘以騙人子女也

 詭負葛藤[詭滿漢本作鬼]

  詭負以詭計負人之財葛藤不斷之意言匪徒初以詭計騙負人之財物以致興訟日久帶逴不決也

 以圖滅口

  匪徒陰事為人所知因而恐人說破遂殺之以滅其口也

 星命卜課

  占星尊命[疑字有誤]卜筮其言皆足以惑人為例所禁

 過房乞養

  無子之人或由本房弟兄過繼或乞養異姓之子承嗣

 招婿養老

  無子有女之人招婿為贅以備老年之養

 同居

  父子兄弟親戚同舍而住也

 不同居

  異地而住也

 無服族姪

  無服者死不服制乃疎族也言疎族之姪輩也

 昭穆倫序

  大宗曰昭小宗曰穆各有次序不可亂也

 尊卑失序

  宗族行輩各有尊卑無失其次序也

 嫡孫承重

  子死應以嫡孫承嗣也

 並無過繼

  言此人係其親生之子並無過繼之事也

 

 採樵耕種

  於官山官田私行伐木耕種也

 詞之本末

  訟詞有首尾也

 原告

  起訟之人也

 被告

  被訟之人也

 干證

  甘連作證之人也

 

 兩造

  原被告兩邊之人也

 首告

  出首以告他人之事者也

 訐告

  下屬告上司部民訟本官以下犯上曰訐

 

 投首

  自作之事自告於官也

 抱告

  遺族屬家丁代為告官也

 刁訟

  強悍健訟之人也

 誣告

  告人以假事曰誣告

 頂名代告

  冒充姓名代人控告也

 包攬詞訟

  代人包辦訟事如訟師之類

 准其離主

  買奴隸制例有不合官斷准其離主自由也

 故出入人罪

  將重罪為輕以輕罪加重故意為之大干禁例

 

 按臨去處

  上官按察〔所〕屬所到之處

 嚴查參究

  嚴查不法參奏究問也

 仇扳

  扳牽涉也因與此人有仇將無干之事牽涉訟之也

 背主投營

  奴僕背棄主人而私投軍營也

 告狀不受理

  民人呈告上官卻其詞不為審理也

 挾仇拿訟

  無罪之人因與官役有仇被其借事拿訟官府

 依法決罰

  按法律決斷以罰其罪也

 飛冤駕害

  飛他事以冤枉之駕虛詞以陷害之也

 舉重以概輕

  一人并數罪而犯之應舉其極重按律懲治輕者一概免議

 教唆陷害

  調教唆引令之陷害平人也

 擅入皇城

  私入皇帝內城也

 波及無辜

  誣以假事而陷害無罪之人也

 擅用兵仗響器

  私用軍械鼓角為爭鬧之事

 申告所在官員

  屬民訴訟其本境上官也

 誣輕為重

  本犯輕罪而藉假事入之於重罪也

 誣良為盜

  誣賴好人為盜賊也

 

 指腹割衫襟為親者並行禁止

  鄉愚小民往往有指腹為婚割衣為定親之證也並為法律所禁也

 株連受累

  株連乃干連之意言因他人之事干連致受訟累也

 因人連累

  因他人之事干連致受訟累也

 現在緣坐

  緣事坐罪之意

 構訟不息

  構乃作成之意言因事成訟不能停止久而不解也

 申訴冤枉

  將所受之冤枉告之上官以求伸雪

 叫訴冤屈

  喊告申訴也

 越訟加等

  凡訟事不告於地方官而直告於督府者曰越訟罪應加等

 辦理省釋

  省察也釋放也分辨清楚察其無罪而放之也

 自認不諱

  諱隱也其人自認己罪亮不隱諱也

 堅供不移

  罪人之供狀其實毫無改易也

 

 俛首自招

  罪人低頭狀其罪也

 情願抵償

  殺人者自認其罪情願抵償被殺者之命也

 傷證俱確

  傷痕人證兩俱確實案無可疑也

 犯罪待對

  罪犯等待對質之人也

 任其嘵嘵

  嘵嘵強辯言不能認聽罪人之強調奪理

 巧供謊供

  巧於卸脫之供詞及詐言之供詞也

 贓證明確

  盜賍及證見明白確實也

 贓經主認

  盜賊贓物被失主認出也

 起認贓物

  起取也在盜窩起出贓物招失主承認也

 初招供吐游移繼又支飾 [支嘉本未刻註本作詭]

  罪犯初次供招吐出游移不定之詞後又作詭詐欺飾之語也

 秋審

  各省罪犯案情重大當時立即處斷謂之熱審其餘各案統請刑部核議奏明定罪每年秋後處決謂之秋審

 朝審

  秋審各案刑部定議具奏皇上又派大臣在朝中會議一次曰朝審

 熱審

  各省罪犯案情重大者當時立即處斷謂之熱審

 恤刑

  用刑之際有應加體恤者如老病婦女之犯大寒大暑之時是也

 農忙

  州縣官於耕種收穫之際例應停訟謂之農忙

 農隙

  農務空閒之時也

 質審

  兩造彼此對質也

 嚴審

  用嚴刑以訊之也

 夾訊

  三尺木也俗名夾棍乃刑中之最酷者用以審訊重犯

 歷審

  歷經審訊非止一次也

 檢審

  檢審尸傷審訊罪犯

 審供

  審訊罪犯錄取供詞

 鞠獄

  鞠審問也獄案件即審案之意

 辦理

  分辨審問也

 援赦

  援引也國有恩赦授例減罪或與寬免

 赦前

  犯罪在恩赦以前准予援免

 赦後

  犯罪在恩赦以後不准援免

 

 緩決

  應行處決之犯暫緩行刑

 情真

  情罪真實無枉也

 可矜

  犯罪之情可憫也

 可疑

  犯罪之情有可疑惑也

 矜疑有詞

  可矜可疑有說也

 成招

  招有供詞也

 招解

  將已有供招之罪犯解送上官覆審也

 全招

  盡行供出也

 招內

  供詞之內也

 看語

  審斷之評語也

 全招方冊

  全錄犯人供詞之冊籍也

 情罪略節

  所犯事情罪案之大略也

 事犯緣由

  冊中敘錄鎖犯罪案之根由也

 略節緣由

  犯事緣由之簡明目錄也

 重犯略節招冊

  重罪人犯之供招彙集成冊送部核議

 分別情真緩決可矜可疑三等

  秋審之案件分為三等一曰情真犯罪甚重必須處決者也二曰緩決犯罪稍清緩以待赦者也三曰可矜可疑情有可矜事有可疑仍須審詳再定者也

 三覆奏

  朝廷慎重人命每一案必令刑部三議覆奏然後處決

 兩議具奏

  或輕或重援引兩例奏聞待上決之

 御筆勾除

  罪犯之名單皇上以御筆勾除其名即時行刑

 減等發落

  在所犯刑律上酌減一二等處理

 重杖

  杖刑自十數起至八十曰重杖

 笞五十

  笞仗古刑也今空有其名悉以竹片代之兵則以馬鞭責之

 枷號一個月

  以木板拘其頭曰枷號或一月或二月不等

 滿杖

  杖至百數為止曰滿杖

 決罰

  決斷罪名而加以刑罰也

 的決

  的實也凡笞仗之罪或納金准免其不准免者曰的決

 不應重例

  除殺人等案之外凡一切難以名稱之罪概名之曰不應有不應重輕之分

 不應重杖

  按不應重之例定以杖決之罪也

 杖儆允宜

  決杖罪儆之正相當也

 應杖一百折四十板

  古杖刑今無之凡犯一百之罪者只折以四十竹板責之

 刺字

  凡盜犯兇犯俱刺以上之字於面罪輕者刺於臂上

 滿徒

  徙其人於數百里之外之州縣罰作苦工一二年不等至多以三年為限謂之滿徒

 擺站

  徒犯罪在驛站充當苦差曰擺站

 雜犯死罪

  殺人者抵命是為正犯死罪無可議減若因他項事故而犯死罪謂之雜犯死罪可以酌情議減

 杖流准徒

  發其人於二三千里之外曰流凡犯杖流之罪者必察其情若有可矜則以徒罪准折之

 除真犯死罪外

  言雜犯死罪者也

 按律站配

  按刑律徙其人配入各驛使作苦工

 比照某例

  其所犯之罪例無明文只比他例以定之

 減等徒懲

  其罪本重酌量減輕擬徒以懲之

 併贓治罪

  盜所得之財官所受之賄皆曰贓所得不一應歸併一處統計其數而定其罪

 坐贓治罪

  以受贓得賄之罪坐之也

 籍沒入官

  籍其財產沒入官庫也

 自首免罪

  所犯不甚重而自首於官者免之

 發邊外為民

  旗人犯罪發往口北邊外入於民籍

 遠戍難寬

  遠方戍守即充軍也言此犯應得遠戍之罪難以寬也

 投荒之罪

  投之荒裔即發遣邊外

 納贖囚犯[贖滿漢本作紙]

  囚禁之犯納金贖罪也

 安置

  安放流徒之犯令其工作也

 軍罪流罪

  軍罪之犯給軍士之服役流罪之犯供州縣驅使

 邊遠充戍

  發遣邊方遠地充為戍守之卒也

 充警

  罪充巡警之役

 遠流

  流之遠方也

 滿流

  流罪以三千里為限謂之滿流

 貼斷

  斷以幫貼賠償完案也

 原宥

  囚禁之犯納金贖罪也[此與納贖囚犯之註解同恐誤入]

 綯首

  以繩絞其首而死之即絞罪也

 斬罪

  斬首之刑也

 磔罪凌遲

  碎磔之刑也俗名剮罪

 戮屍

  重罪之犯未及行刑而死應戮其屍

 駢斬不枉

  同夥多人皆犯重罪一併斬之不為枉屈也

 帶鐵鎖三條

  重罪之犯皆帶鐵鎖三條頭一條手一條足一條

 照例徒決庶可蔽辜

  按例決斷定以流徒庶幾與其所犯之罪相當也

 加流准徒不枉

  加以流罪而准折為徒罪平允無冤枉也

 發煙瘴充軍

  發遣煙瘴之地如兩廣雲貴等省使充軍役

 發別地極邊衛充軍

  發遣於地方極遠之邊界衛所充為軍役

 律絞情罪允協

  察其所犯之情由按律例定以絞罪正相合也

 按律絞抵百喙奚辭

  按律例抵以絞罪雖多人亦不能為之辯護也

 監候秋後處決均無枉縱

  監之獄中以待秋審之後處置決斷可皆無屈枉輕縱之虞也

 以強盜例論不分首從俱斬

  按強盜之例定罪不論為首為從之人俱應論斬

 應照不枉法之罪而援以坐贓之條

  官雖受賄然未壞法律故接受贓而不枉之條以定其罪

 照賭博之新例

  其人犯賭博之禁應按新定條例以定其罪

 在原犯之處梟首示眾

  強盜等應在其原來犯罪之處斬而削其首懸於高竿示之眾人

 立決正法

  立時斬決以正國法

 南關法場

  行刑之場多在城外之南關也

 押赴市曹

  市曹通衢也監押罪犯赴市處決也

 決過日期

  處決已過之日應行報部

 監斬官

  監視[行]刑之官也

 停刑日期

  凡國家大慶大祭及新年令節均應停刑

 右小臂膊上刺字

  重犯刺字於面輕犯刺字於膊

 贓罰庫

  凡贓私抄沒之款及罰贖銀兩均入此庫

 贓罰銀兩

  贓款以及罰贖之銀也

 自理贖鍰

  罪犯自行料理納贖之金

 贓變銀兩

  贓款變價所得之銀也

 變產賠補

  罪犯虧欠官項變賣私產以賠補之

 玩法詐贓

  為官者玩視國家法度詐取人民賄金也

 無主入官之贓

  賊贓之無失主認取者應行入官

 欽贓

  奉旨抄沒入官之贓款也

 家產盡絕

  罪犯產業已盡無可變賣賠補也

 誣盜插贓

  誣其為盜將他人之物暗置其家指為所盜之贓此事又名裁贓

 尅留盜贓

  官役抄取盜賊之贓私自尅留不以交官

 混認瞞贓

  本非此人之物冒認以圖混亂欺瞞而得此贓物也

 買物栽贓

  盜賊以贓銀買物意欲栽贓以累庄舖也

 大清律

  大清之律例全書也

 律例

  大清之律例全書也

 名例

  例案知名目也

 則例

  例案之條歸也

 三尺

  三尺木之刑俗名夾棍罪重之刑也

 會典

  大清會典全書也

 本律

  正律也

 提刑

  提拿罪犯加以刑訊也

 刑辟

  以刑法治之也

 酷刑

  酷虐之刑也

 極刑

  極重之刑也

 非刑

  非法之刑也

 慘刑

  慘毒之刑也

 夾棍

  三尺木之刑也

 枷號

  梏首之具也

 板子

  竹片以擊人之刑也

 拶子

  婦人之夾棍也夾棍用於足此用於手

 手杻

  匣手之具也

 

 械鐐

  縛手之鐵鎖也

 腦箍

  束頭之刑具也

 腳鐐

  縛足之鐵索也

 細鍊

  小鐵索也

 牢固釘解

  將罪犯釘鎖牢固解送他處審訊也

 如法枷杻

  按官法枷其首而杻其手也

 刑書

  刑部之吏也

 檢騐

  檢查驗看尸傷也

 獄卒

  牢獄之官役也

 穩婆

  驗屍之女役也

 仵作

  驗屍之男役也

 冤陷在獄

  被人誣陷受冤繫獄也

 斃監免議

  罪犯死於監牢之中免議其罪也

 淹禁致死

  因禁獄中淹留日久以致於死也

 圖結送部

  保釋罪犯應用保人具結加以圖書送部核辦

 竝無凌虐

  犯人監斃獄卒並無凌虐之情也

 反獄在逃

  凶犯劫獄逃去刑同反叛也

 越獄脫逃

  暗從獄中越牆而逃也

 懼罪潛逃

  犯人有罪畏補暗中逃往他方也

 疏縱脫逃

  捕役疏忽縱放罪犯逃脫也

 在途病故

  罪犯解行中途病死也

 不覺失囚

  解役疏忽不覺失囚也

 相繼就擒

  盜罪多人陸續被獲也

 嚴緝無踪

  嚴密查拿究不知罪犯之蹤跡也

 勒限嚴緝

  予以期限勒令查拿罪犯也

 獲賊過半

  逃犯多人拿獲已過其半也

 隔省關提

  彼省罪犯逃往此省則以文書關白該地方官而提取之也

 

 番役人等

  查盜之官役曰番役又名番子

 捕盜同知

  專管捕拿盜匪之同知官也

 番子

  查盜之官役

 捕役

  捕拿盜匪之官役也

 督緝

  官府督催番役人等擒賊也

 快手

  動手擒賊之官役也

 催緝

  官府督催番役人等擒賊也

 協緝

  此地之番役協助彼地之番役一同擒賊也

 追緝

  罪犯逃走追而捕之也

 訪拿

  訪知罪犯之處而擒之也

 挨拿

  挨門查問罪犯之行蹤而擒之也

 遍緝

  遍處搜求而擒之也

 逐拿

  追而擒之也

 (麗)拿

  徙其行蹤擒之也

 緝獲[緝嘉本脫註本作拿]

  罪犯業已擒得也

 誤拿

  誤擒好人為罪犯也

 除仍飭勒限嚴緝並移原籍查拿外

  罪犯逃走上官限以日期令官役嚴行訪拿又移文於該犯原籍之地方官請為查拿除此之外另有辦法

 故殺

  故意殺人也

 謀殺

  二三人相謀而殺人也

 主使

  自出主意令他人行之也

 主謀

  自出主意令他人行之也

 從而加功

  加功乃幫助之意言從他人而幫助殺人之事

 戲殺

  無意之戲因而殺人

 鴆殺

  以毒藥殺人也

 自刎

  自剄而死也

 自縊

  繩懸而死也

 自盡

  自行求死之總名也

 誤殺

  無心而殺人也

 過失殺

  失手而致殺人也

 逼殺

  追而殺之也

 淹殺

  沉水而死也

( 朋)殺

  綑縛而死也

 嚇死

  驚之而死

 壓死

  負重物而死也

 威力制縛人

  以強力壓制人不能自由也

 挾制窘辱

  挾以勢力窘迫困辱之也

 瘋病殺傷人

  患癩病因而傷人也

 纏言佐使殺人

  進人以纏言因激其怒而殺人也

 庸醫殺傷人

  醫士用藥錯誤以致傷人也

 通姦

  男女行淫也

 和姦

  男女通情和好而成姦也

 強姦

  女本不願而男以力制姦之也

 

 刁姦

  刁詐逼迫以姦人之婦女也

 輪姦

  眾人輪流共姦一女也

 雞姦

  兩男相姦也

 姦污

  污人婦女也

 淫辱

  污人婦女也

 夤夜

  夜半也

 謀合容止

  合謀相姦容留止宿也

 因姦致殺

  因姦淫之事致於殺傷人命也

 強行雞姦

  用強以行其雞姦也

 犯義絕應離

  婦女犯罪甚重夫婦之義已絕應即離婚

 

 離異婦宗

  婦人與其夫離婚仍歸其本宗也

 從夫嫁賣

  婦人犯姦官斷之或賣之或嫁之悉從其本夫之便

 姦久情密

  男女久姦情好日密也

 思圖永好

  思欲永為夫婦也

 遂謀殺夫

  婦人與姦夫與圖永好遂謀殺其本夫也

 抵死不從被殺

  婦人遇強姦致死不從遂被殺也

 鬪毆

  二人毆鬪共相打架也

 爭角

  爭鬪也

 忿爭

  因忿怒相爭也

 角口

  鬥口也

 

 詈罵

  惡言以辱之

 辱罵

  惡言以辱之也

 毀罵

  惡言以辱之也

 群毆

  眾人群集相毆也

 狠毆

  極力打之也

 截毆

  截住仇人而打之

 助毆

  幫助此人以打他人也

 髠髮

  斷人之髮也

 左袒

  偏護一人也

 教唆

  暗中調唆害人也

 

 喝令

  大聲喚人令毆之也

 原謀

  原來主使之人也

 圖賴

  圖謀誣賴他人也

 撒潑

  無理滋鬧也

 成傷

  打人已致損傷也

 折傷

  打人節骨折斷也

 阻當

  阻之不令打人也

 勸解

  好言勸令解散也

 生事

  起衅也

 起由

  起事之緣由也

 

 彌事

  息止事端也

 養贍銀

  受傷之人應領原犯給銀以養之也

 保辜

  被人毆傷者由官驗其輕重定以期限限內死者應抵其命限外死者罪應減等曰保辜

 和息

  訟事經人說合止息也

 私和

  兩造不由官斷私行說和也

 傷痕

  受傷之痕跡也

 拖累

  因連累無罪之人前來也

 埋葬銀

  被傷身死之人由凶犯之家給與埋葬之費

 剜眼

  剔出目睛也

 支解人

  斷人四支而分斬之也

 

 折割人

  折斷人之肢體或割出手足耳鼻也

 採生[生註誤作出]

  妖術剖出孕婦之胎也

 造畜蠱毒

  妖術變人為畜或毒藥入食物中誘人食之入腹化為毒蛇

 壓魅

  以妖術按人生之年月時咒咀死之也

 故自傷殘

  故意自行傷殘以圖誣賴他人也

 肉綻骨破

  毆人致於肉裂骨損也

 揉瞎雙目

  以石灰揉人之目令盲也

 死而復甦

  毆人致死而後甦醒也

 風從傷入

  傷破之處被風透入因而致死

 下手之人

  動手傷人之凶犯

 

 搥師打手

  會武之技手也有武藝

 私行弔打

  捉住賊人應送官治罪若自弔起毆打有干例禁

 抬人亂打

  將人抬至他處群手打之

 圍繞房屋

  聚眾開人房屋欲相打架也

 內損吐血

  毆人內部損傷以致吐血也

 棄毀死屍

  將死人之屍毀壞而拋棄之也

 棄而不失

  雖將死屍拋棄而尚未失去也

 拋撒死屍

  將死屍分散布棄之也

 平治他人墳墓

  將他人之墳墓毀平以占其地也

 不問手足他物金刃竝絞

  凡誤殺人不論用手足或他物以及金刃罪皆應絞謀殺故殺則斬

 

 屏去人衣食

  剝其衣絕其食以死之也

 拔髮方寸以上

  拔人髮至方一吋以至于多〔字有誤〕皆有罪

 以穢物污人頭面 

  用不潔之物塗人頭面而污辱之也

 盡髠去髮

  將人之頭髮全皆剪去也

 折肋墮胎

  毆打孕婦脇骨折斷致墮其胎

 瞎人一目

  壞人之一目也

 斷人舌毀敗一陰陽

  刀斷人舌毀壞男女陰陽之具也

 折人一齒及手足一指

  折斷人牙齒或手足之指一枚也

 眇人一目抉毀人耳鼻

  令人一目盲或壞人之耳鼻使不能用也

 若破人骨及用湯火銅鐵汁傷人者杖一百

  破壞人骨或用沸騰之物澆人致傷者罪應如之

 

 以穢物灌入人口鼻內者亦如之(杖一百)

  以不潔之物令人飲入口鼻其罪同上(杖一百)

 損人二事以上篤疾癈疾

  壞傷口鼻等之處或手足致二處或多以致其人成重疾或癈疾不能作事者

 辜限內外

  傷人致死在保辜限期之內或已過限期罪分輕重

 素無嫌隙

  二人平素竝無仇怨也

 違犯教令

  故違教訓號令以致犯罪也

 在場不行勸阻

  行凶失毆同事之人並不勸解阻止之也

 無干省釋

  無罪而受干連之人察而釋之也

 睚眥小忿

  怒目之徵恨也

 不平之氣

  見不平之事因而生怒也

 不睦之條

  有犯於不和睦之條例也

 

 有不欲之勢

  其情勢不兩立也

 慘毒之狀不勝髮指

  害人甚慘傍觀者怒髮為之上指

 青赤腫傷圓長斜正

  皆言受傷之顏色形狀也

 勢紳

  有勢力之紳士也

 土豪

  本地豪強之人也

 光棍

  詐騙之匪也

 喇唬

  詐騙之匪也

 積蠹

  積惡之匪徒也

 平民

  良善之民也

 悖道子

  悖於孝道之逆子也

 

 奉養有缺

  不孝之子俸養[養]贍其父母皆有缺而不足

 勳戚勢豪

  勳舊外戚勢力豪橫之家

 親屬內戚

  或豪家之族屬及其親戚人等

 勢豪大戶

  勢力豪強族大人眾之流

 勢要之家

  勢豪權要之家也

 豪猾規利

  豪橫奸猾之匪希圖謀利以害良民

 惡少凶頑

  奸頑凶惡之無賴少年也

 人人側目

  人人畏而惡之不敢正視

 強奪奸占

  以強力奪人婦女姦而占據之也

 刁蹬用強

  以刁詐之言強詞奪理也

 

 依勢欺凌

  依附有勢之家而欺負良善之人也

 把持詐害

  把持地方公事而欺詐苦害良民也

 詭計陰謀

  以詭詐之計陰險之謀而害人也

 冒認誆賺

  冒認親屬意欲誆騙人之錢財也

 酗酒恣性

  酒醉後任意妄行也

 酗酒撒潑

  酒醉後放膽肆鬧也

 不務生理

  遊手好閑不作謀生之業也

 三五成群

  凶惡少年聚徒生事也

 打鼓踢毬

  作為無益之戲也

 言語傲慢

  出言狂傲輕慢人也

 

 取覓用錢

  代人辦事詐取謝金也

 虛張聲勢

  假作威勢以虛聲嚇人也

 錢債本利

  負人債子母之金也

 息上加息

  倍增利息也

 書揭喝詐

  將他人之隱事書寫揭帖宣示于眾欲在恐嚇而詐金賄也

 投匿名揭

  書他人隱事為揭帖而匿己名以投於官府也

 名為窩訪

  以訪察私窩為名意在嚇詐也

 詐冒官員姓名

  詐稱冒充大官名姓以取人財物也

 詐為假官

  詐稱冒充大官名姓以取人財物也

 詐與人官

  私造授官文書與人以詐財也

 

 套畫押字

  假作文券傲畫他人押字以為憑也

 描摸印信

  作假公文描仿官印於其上

 偽作金銀

  作假金銀以欺人也

 閹割火者

  火者乃官寺也閹割童子售充官役也

 自己淨身

  自行閹割也

 挾妓賭博

  招妓聚賭也

 開張賭房

  開設賭場也

 開場抽頭

  開設賭場抽取頭錢以自利

 歃血盟誓焚表[歃滿漢本作插註本作喢]

  匪黨謀亂殺牲取血以為盟立誓焚表以告於天也

 讖緯夭書

  預言天象預兆國事吉兆妖妄惑眾之書也

 傳布言譌言

  造詐譌言傳布惑人也

 捏造俚歌

  假造鄙俚歌詞妄言吉凶也

 刊刻傳誦

  將妖書俚歌刊印流行誦習也

 沿街唱和

  俚歌之數滿市唱出也

 扮做雜劇

  將不好之事扮演以為戲劇也

 褻瀆神明

  作不敬之事以褻神靈也

 告天拜斗

  求告上天禮拜星斗妄思非分也

 焚燒夜香

  半夜聚為焚香之會也

 縱令燒香

  家長任令家屬聚眾燒香不加禁止

 男女混雜

  不分男女共為焚香之會也

 

 師巫邪術

  巫覡以妖邪之術惑人也

 假降邪神

  巫錫假託邪神下降以惑人也

 書符咒水

  巫者畫符唸咒令人吞之治病也

 扶鸞禱聖

  巫者寫字於沙盤之中假託神聖下降曰扶鸞

 巫覡跳神

  巫者假作跳舞託言神附其身也

 作為異端

  作一切奇異惑人之事也

 粧扮神像

  巫者假裝神聖之形像也

 鳴鑼擊鼓

  巫者作樂以降神也

 迎神賽會

  巫者迎請神像開設祭會以惑眾取錢也

 春秋義社

  建立義社以奉無主之魂春秋斂民財以祭之

 

 燒煉丹藥

  道士燒煉丹丸假言食之可長生

 披剃冠簪

  披袈裟剃髮以為和尚戴高冠以簪綰髮作為道士也

 妄言蠱惑

  妄造妖言以惑世人也

 求討布施

  和尚向人乞金也

 斂錢號佛

  斂取民財以為誦經念佛之費也

 燃天燈七燈[七燈註本作七盞]

  以紅紙燈於高竿共七個以像北斗之形名曰天燈

 祈禳火災

  託言將有火災誦經以解免也

 左道亂世

  倡行邪道以亂正教

 隱匿圖像

  暗中供奉邪神之像不令人見也

 集眾燒香

  聚集眾人為燒香之會也

 

 夜聚曉散

  黑夜聚集白日散去也

 佯修善事

  假託作善而取財也

 煽惑民人

  以妖言煽動誘惑民人之心欲作亂也

 修齋設醮

  持齋念經之會也

 拜燒表文

  焚表禮拜以禱於天也

 自號端公太保師婆名色

  皆男女巫者之名號也

 挾制官府游手好閑之人

  不作正務遊蕩無賴之徒每假託公務挾制官府以為譌詐之地步

 無業游手來歷不明之人

  不務正業不知來路之游手無賴也

 無賴害民蟊賊

  蟊乃毒蟲之名無賴之徒生事害民若毒蟲之狀

 魑魅魍魎之行

  四者惡鬼之名言其行事凶惡如鬼也

 

 奸同鬼蜮行若狐鼠

  言其奸如蜮之惡行若狐鼠之狡也

 詐為瑞應

  假託祥瑞之兆以惑愚民也

 災祥

  吉凶之兆也

 犯人

  犯罪之人也

 重犯

  身犯重罪之人也

 首犯

  作罪為首之人也

 為從

  首罪之次者也

 盜犯

  盜賊之犯也

 元謀

  主謀之人也

 首盜

  盜賊之頭目也

 

 夥盜

  盜賊之徒夥也

 監犯

  監獄中之罪犯也

 逸犯

  犯人之逃逸者也

 凶犯

  犯罪之凶徒也

 蠹犯

  蠹害良民之罪犯

 逸盜

  逃走之盜也

 水黨

  河路行動之盜也

 線賊

  賊中作引導之匪徒也

 強盜

  強橫劫奪之大盜也

 響馬[響滿漢本作嚮下同]

  北方大盜騎馬帶鈴自遠聞聲即知其來故有此名

 

 響馬強盜

  偷盜之小賊也

 強劫

  劫奪之大賊也

 掏摸

  穿窬之盜也

 邀劫

  阻客於途而劫其資

 截奪

  阻客於途而劫其資

 打奪[奪註本作劫]

  劫奪之大賊也

 抄搶

  抄掠搶奪也

 行劫某家[某註本作其]

  強盜劫奪其家之財

 劫囚

  奪劫獄中囚犯也

 窩主

  窩藏盜賊之主人也

 

 羽翼

  盜賊之黨也

 偵知

  探訪而知也

 糾夥

  糾合盜夥也

 躧盤

  踏看某地某家以便行動也

 上盜

  已行劫也

 越墻

  自墻而入也

 入院

  入人家之庭也

 撞門

  打門也

 撬門

  以刀破門也

 入室

  入人家房內也

 

 綑打

  綑縛主人而打之也

 火械

  明火持械以行劫也

 火烤

  以火烤主人以追其財也

 油燒

  燃油以燒事主也

 拷打

  打主人以拷問其財藏在何處也

 刀扎

  以刀刺之也

 油火紙

  燃油火紙以照亮也

 刀打

  以刀背打之也

 恐嚇

  驚之也

 拒捕

  官車來捕盜以刀抗拒也

 

 拒敵

  官出來捕盜以刀抗拒也

 出首

  一同犯事之人出頭告官也

 勾引

  賊匪引誘人以入其夥也

 不扶

  不與同謀也

 虛贓

  妄言指認之贓物也

 鹽賊

  販賣私鹽之匪徒也

 鹽徒

  販私鹽之徒也

 起意行劫

  匪徒共議行劫之事

 共謀為盜

  匪徒共議行劫之事

 臨時不行

  先與盜匪共謀而臨去之時不同往也

 

 以藥迷人

  以藥毒人而騙其財也

 分佈把風

  分佈賊徒於各處可以查聽風聲消息也

 放火延燒

  匪徒放火燒人房屋也

 失主失事

  被劫失財之主人

 被劫害者[害註本作告]

  被劫盜之家也

 傷已平復

  被盜所傷業已痊癒

 俵分而散

  盜劫人財按數均分而後散去也

 窩宿住留

  窩藏盜匪在其家住宿也

 窩藏容隱

  容留隱藏盜匪於其家也

 通盜往來

  與盜匪暗通往來也

 草寇生發

  草野之中盜賊發起也

 盜賊滋蔓

  盜賊越出越多也

 盜賊充斥

  盜賊充滿其地也

 嘯聚不散

  賊盜彼此招引聚而不散也

 綠林大盜

  山林中伏藏之巨寇也

 萑苻聚藪

  萑苻草寇而言其地為草寇屯聚之處也 

 大肆猖獗盜賊大逞其凶也

 趦趄不入

  捕盜之官役心生畏懼不肯深入賊巢穴也

 邪術迷拐

  以邪術迷拐人之子女也

 竝無以次成丁

  軍流之犯有老親並無兄弟成丁之人例准懇乞留家以養父母免其遠流

 

 大功小功緦麻袒免

  同宗服制有五曰其衰一年為滿曰大功五個月曰小功三個月曰緦麻一個月曰袒免喪出而滿所謂五服也皆以同宗之遠近而定有同宗相害者查服制以為定罪等差也

 牧放牛羊

  牧放縱牛羊害人之田也

 准其離主

  買奴禁制例有不合官斷准其離主自由也

 故出入人罪

  將重罪為輕以輕罪加重故意為之大干禁例

 按臨去處

  上官按察[所]屬所到之處

 嚴查參究

  嚴查不法參奏究問也

 背主投營

  奴僕背棄主人而私投軍營也

 告狀不受理

  民人呈告上官卻其詞不為審理也

 依法決罰

  按法律決斷以罰其罪也

 舉重以概輕

  一人併數罪而犯之應舉其極重按律懲治輕者一概免議

 擅入皇城

  私入皇帝內城也

 擅用兵仗嚮器

  私用軍械鼓角為爭鬧之事

 申告所在官員

  屬民訴訟其本境上官也

 指腹割衫襟為親者並行禁止

  鄉愚小民往往有指腹為婚割衣為定親之證也並為法律所禁也

 投首

  言犯罪者不待人告發或官拘拿即自行赴官衙投到自首也

 比照

   犯罪者若無適當之本律則取律中他條之與其罪相近以比傅照行也

 情實

   犯罪者已經審訊明確罪情已實也

 失出

   罪重者誤失之輕也

 失入

   罪輕者誤失之重也

 謀殺

  有意設謀殺人也

 

 強姦致命

  用強行姦婦女不從互相爭競因而致死人命也

 致命傷

   凡命案官員檢驗務當詳細查明週身傷痕果係因何處之傷致之死也

 裝傷

   狡猾之棍徒架詞構訟恐官不信乃假裝傷痕誣賴仇家以圖矇蔽也

 正兇

   殺人之犯也

 幫兇

   幫同正犯殺人者也

 通緝

   恐犯人遠颺行文各地方通同緝拿之也

 唆使

   以巧言唆說指使人犯罪也

 眾證確鑿

   定例訓案必取本犯確供始能定罪然或本犯狡展不肯供招但得見證眾人言之鑿鑿足以為證則亦可據以定罪不必定取本犯之供

 逆倫

   凡以卑幼犯害尊長之人皆謂之逆倫言悖逆於倫常之道也

 明火執仗

   凡於夜間公然膽敢持火自照手執仗入人家搶劫者謂之強盜

 

 小竊

   乘人不備潛閣中偷物者謂之小竊

 妖言惑眾

   口為妖異亂言蠱惑眾人也

 越控

   越控者言民人有訟事不在本管州縣官處具控遽往府道或兩司督撫衙門具控越去尋常次序為不合也

 律例

  原定者為律後增者為例

 本律 

  犯罪者有適當之本律可遵行也

 鴆殺 

  鴆鳥也其血有毒飲之殺人古人恒有用之者此言鴆者乃用毒藥之借稱也

 謀殺親夫

  婦人與人通姦因而合謀殺死親夫此罪至大例應凌遲

 拒捕 

  盜賊犯人被官捕拿抗拒不服也

 拒傷事主 

  強盜搶劫人家本家之主人起而抗阻該盜拒之致傷主人此罪應加重一等

 殺人放火 

  二者皆強盜之所為也

 

 縱火圖劫 

  盜賊就人家放火欲使其家慌張紛亂乃乘機搶劫也

 良賤相毆

 折跌人肢體

 竊盜

 

工部

 連越

  用水相連或越河而連壤也

 灘價

  沙灘種植蘆葦所交之租價也

 攤價(攤滿漢本作灘)

    河工所用物料估價用工分徵於民也

 風埽

  遮風之埽也

 堅實地面

  地皮堅厚土性結實之處也

 地勢高窪

  地之形勢或高或低也

 工料

  工價料值也

 土方

  每土一立方尺也

 柴寮

  積柴之所也

 灰寮

  積石灰之所也

 

 修濬

  河道淤淺挑除泥沙濬而通之也

 大濬中濬小濬

  意同三修

 挑淺

  河道淤泥挑而深之也

 宣洩

  河水壅流洩而通之也

 越開

  河道中阻而越過之也

 下埽

  河堤之下另作土堤曰

 加幫

  河堤之外加以蘆葦木石之類以助也

 裹頭

  河道之源頭築堤以包之曰

 動工

  興工也

 工竣

  完工也

 閉泓

  阻水源以便工也

 合龍門

  堵塞決口留一缺曰龍門工竣之日乃塞之曰

 廂墊雁翅

  河岸兩廂以土墊作雁翅形以護之也

 估計

  估計工程用款之數若干也

 略估

  大略估計之也

 據估

  據官吏所佔用款之數辦理也

 奏銷

  用過之款報部也

 報銷

  開銷之款報部也

 節省

  辦公儉省所餘之款也

 核減

  開銷之數太多部中查而減去之也

 

 浮多

  開銷虛浮不實用款太多也

 浮冒

  冒稱用款虛浮開銷也

 有減無浮

  核計用款但有減少而不准浮多也

 覆核無異

  報銷之款部中覆查核無錯

 虛數開報

  開支報銷各款其數多虛而不寔也

 挪前補後

  挪移前項有餘之款以補後項之不足也

 老堤

  舊日所有之堤防也

 石堤

  石築之堤防也

 土堤

  土築之堤防也

 縷堤

  細小之堤防也

 

 越堤

  越過對岸之堤防也

 越壩

  堤之大而厚者曰壩此言越過對岸之大壩也

 龍門大壩

  堵築河口於合龍之處築大壩以防水之衝突曰

 遙堤

  距河遙遠之堤防也

 大墩

  河岸積土成墩以備堵築之用

 壩臺

  壩上築高臺以為瞭望之所也

 攔河壩

  攔截河流之大壩也

 滾水壩

  壩築于田畔阻水使滾滾流入河中

 挑水壩

  挑分水勢之大壩也

 減水壩

  殺減水力之大壩也

 引河

  引水他流之支河也

 越河

  越過平地之大河也

 涵洞

  蓄水之穴也

 清口

  清水出入之口也

 運口

  運船出入之口也

 柳埽

  柳條編成之短籬用以障水也

 龍尾埽

  形狹而長灣環如龍尾埽也

 土牛埽

  土牛土墩也以土墩攢築之埽也

 沙洲

  河心淤沙成為片地者曰

 灘沙

  河邊淤沙成為片地曰

 

 連越

  用水相連或越河而連壤也

 灘價

  沙灘種植蘆葦所交之租價也

 攤價(攤滿漢本作灘)

  河工所用物料估價用工分徵於民也

 風埽

  遮風之埽也

 堅實地面

  地皮堅厚土性結實之處也

 地勢高窪

  地之形勢或高或低也

 工料

  工價料值也

 土方

  每土一立方尺也

 柴寮

  積柴之所也

 灰寮

  積石灰之所也

 

 繩廠

  製造麻繩之場也

 蕩草

  蘆蕩中之草也

 尾柴

  堤尾木柴塞之曰

 斤數

  築河堤所用物料之斤數也

 修過堤工

  業經修理之新堤工程也

 採買物料

  採訪置買河工物料也

 新舊物料

  採訪置買河工物料也

 下過堤工

  業經所下之舊堤物料也

 現銀採買

  由官庫發現銀採買物料也

 虧短價值

  承辦工程之人虧短物料之價剋扣不發也

 

 桃花水

  又名桃汛二月桃花開時河水必漲發宜加倍防護也

 伏汛

  夏日入伏河乃漲發之候也

 秋汛

  八月中秋前後亦河水漲發之時連前二汛所謂三汛也

 伏秋水發

  伏末秋初正河水乃漲發之候也

 波濤

  河水大漲之時亦起波濤如江海然

 隨長隨消

  海水之漲雖速而消落亦快不足為患也

 交漲

  黃運二河交相漲發也

 漫流

  河水長高漫過河堤也

 頂衝

  河水頂頭衝突而來也

 衝決

  河水衝開堤口決流而下也

 衝刷

  河水衝決至底如同有人刷之一掃而盡也

 刷黃

  (刷)黃河之水而去之也

 傾圯

  河堤傾倒也

 鐘懸

  河堤被沖僅存一段如孤懸之鐘也

 坍塌

  河堤倒壤也

 蟄陷

  河堤陷入土中如蟲之入蟄也

 斷流

  河流中斷也

 淤阻

  淤泥淺阻河流也

 水消

  河水消滅也

 水凅

  河水乾凅也

 

 大溜頂衝

  河水大漲直溜迎頭衝突勢將決裂也

 江口橫漲

  江口橫流之水漲入河中也

 汪洋澤國

  河水漲發一片汪洋陸地成海也

 海嘯潮涌

  海潮忽然涌起謂之海嘯

 自必掛口

  河水遂漲不至甚大流到河口必然掛上此一定之理也

 需夫孔亟

  河水沖決需用人夫堵築最為要緊也

 人力難爭

  河水為患乃出天災人力不能挽回也

 江工歲夫銀

  防河工程每歲需用人夫之工食銀兩也

 上半截倒塌

  河堤之上段傾倒也

 上五層石工

  河堤之上面五級應以石築也

 

 應下石工一段

  某所河堤一段最為緊要應下石築也

 根腳俱已浮動

  河堤之根腳均搖動不實也

 兩頭悉皆漲裂

  河堤兩頭被水沖突漲開而烈破也

 照漕規價值銷算

  河工動用銀兩其銷算之法悉按漕運規例辦理

 塌卸到底五十餘丈

  河岸塌陷自上至下約有此數

 一帶石工

  自某地至某地一帶堤工俱以石築也

 四望瀰漫浩浩無涯

  水勢甚大四望不見陸地無邊無際也

 交功之勢猶如纍卵

  黃運二河掌流交至堤岸將決勢甚危險也

 河水淺凅船滯難前

  河水乾凅滯難前

 浮沙易淺驟水易衝

  河底有浮沙則其流易於凅淺河水驟漲則堤岸易於沖

 

 黃流變遷直射堤根

  黃河之流忽然改道其水直注入運河堤防之下勢將決

 衝汕坍卸危險至極

  河堤被水沖洗已將倒塌勢極危險也

 另築越壩捍禦湖水

  湖中水漲將灌入河另行築壩以越河而敵禦也

 築過越壩拆起舊樁

  越壩已經築起其舊木樁應拆去之也

 火焰飛騰頃成灰燼

  河堤被焚火勢甚大頃刻為灰也

 舊埽墊朽加套誠不容已

  堤埽俱舊應查其朽壞者以木石補之並於外面復加一層事關緊要不容遲緩也

 自行僱募樁手加砌石一層

  堤工將壞由河官自行出資僱集釘樁人夫於舊堤之上加以石條(一層)

 

 磚城衝塌僅存斷城若干(滿漢本塌下有若干二字)

  河水決決流將州縣之磚城全行衝倒所存者僅有斷壞之城若干而已

 逼近城池運道僅恃一線土堤

  某處之河與某城最近距運船所行之道亦不遠惟有土堤一帶恃以為防甚屬可虞也

 外則黃流頂衝內則停潦瀰漫

  運河堤外有黃水之水頂頭衝突堤內又有積存雨水甚多不日將有決漲之患也

 

 清口清水甚大

  清江口內所來清澄之水甚大也

 敵黃有餘

  以清江之水敵禦黃河之水足以有餘也

 絕無倒灌

  河中之水平流可必無倒沖內灌之虞也

 既有掃刷衝射之患

  掃除沖刷沖突注射四害均已有之也

 又有倒摧淤激之虞

  又有催倒堤防淤淺河道激流橫決之害也

 護城大堤平日能修築高堅何至如此淪沒

  護保城池之大堤若能於平日時加修築使之高而且堅固則不能有今日沈淪淹沒人民之患也

 所築堤工有一處夯硪不堅盛水即漏

  以杵築土石另堅曰夯此言堤工倘有一處未堅牢則必漏洩而不能蓄水也

 必須添埽廂護募夫幫築方可以資捍禦

  堤若是不堅必須添築土埽於旁以為保護招集工人幫築速成乃可以禦水患

 工程緊急蕩柴遠運不及是以就近購用尾柴

  此言堤工需用甚急而地距蘆蕩甚遠購取柴草不便故此且在近處買辦堵築河尾所用之粗柴以濟之

 上樑

  築造房屋按上橫樑大木也

 

 豎柱

  立起柱木也

 碼礎

  按設柱礎也

 番造

  改築也

 灌漿

  以灰汁灌瓦縫取其固也

 勾抿

  以灰塗牆也

 搭蓬租銀

  工匠所集之處必須發銀賃民地搭蓬以處之

 四至

  地畝之四面也

 三座洞門

  宮廷之門皆作三洞相連

 正殿

  宮殿之正室也

 香殿

  焚香供佛之殿也

 

 地基

  築造宮室所定基址也

 改基

  宮室基址初定不和又復改定也

 舖面臨街房

  市面之店舖房舍也

 舖戶

  店舖之家也

 

 作官

  匠作之頭目也

 顏料

  塗飾屋之粉色也

 咨取氾濫

  氾濫多也承造之官以咨文行取物料其數太多也

 抄造紙張

  造紙也俗名抄紙

 黃花竹

  黃色有花紋之竹也

 淘金

  淘取金沙也

 

 採木

  採辦木料也

 漕木

  製造漕船所用之木料也

 桐皮槁

  杉木之細而長者曰杉槁最佳者皮細如桐故有此名

 架木

  築造屋架之木也

 長短架木

  長短各木互紮為架也

 戰船

  征戰所用之師船也

 犁船

  船頭有釘也

 軍船

  載兵之船也

 哨船

  巡哨之船也

 淺船

  淺水所用之平底船也

 

 紅座船

  官員所座之船塗以紅色

 紅剝船

  剝運漕米之官船亦塗紅色

 濬柳船

  柳木所造之船濬河時用之也

 渡船

  渡人之船也

 渡馬船

  專渡車馬之船也

 划槳渡船

  數人打槳而行極速之渡船也

 江濟渡船

  渡江所用之紅船也

 貢具

  船中所需之器物也

 舵

  船舵也

 蓬錯

  扯蓬之鐵轉關也

 

 槳艣

  行舟所蕩之槳所搖之艣也

 篙子

  撐船之篙也

 號板

  船艙之板也

 補修

  修補船隻也

 拆造

 水面探量

 船家

 水手

 縴夫

  扯縴之夫役也

 舵公

  掌舵之人也

 

 攔頭

  看守船頭之人也

 溜夫

  查看水溜大小之夫也

 提溜

  查看水溜大小之人也

 淺夫

  撈船之人也

 水夫

  同水手

 更夫

  船上司更之人也

 渡頭

  河道渡口之頭人也

 摃夫

  扛抬行裝之夫役也

 夯夫

  打夯之夫役也

 長夫

  永不更換長途之夫役也

 

 短夫

  每站更換之夫役也

 壯夫

  年壯之夫役也

 馬夫

  跟馬之夫役也

 轎夫

  抬轎之夫役也

 徭夫

  民夫應官差者

 長接快手

  快手縣役之名充當途接官

 人夫旋解旋逃

  差派人夫解送官差其夫在途逃走也

 撈淺舖夫

  河工各段安設窩舖令人夫居之以備水淺撈沙之役

 侵佔街道

  官街地為民房舖戶佔去也

 作踐街道

  污穢官街也

 

 掘成坑次

  民人取土將街道堀挖以致高低不平也

 淤塞溝渠

  洩水之溝為土所塞不能流通也

 水溝浪窩

  流水之溝及為浪所淤之沙窩也

 汕損坍塌

  堤根為河水沖汕以致塌下也

 僅留口門

  堵築沖決之處僅留一口以出水也

 層層夯硪

  以木杵築地曰夯以石碌壓地曰硪築堤時層層夯硪取其堅寔也

 堤頂陡坦

  在河堤之頂築起高牆也

 

 行硪一遍

  以石硪週壓一次也

 夯杵三遍

  以夯杵築地三次也

 即煞壩挑濬

  河道淤淺即造壩阻煞流水以便挑濬河底也

 

 異漲之水

  盛漲異常之水也

 江潮

 曲處挑挖使直

  河道曲折之處動工挖令平直也

 漂沒擊碎

  舟行遇風漂流損壞也

 淮河之水東流而下也

 倒灌

  水逆流而上也

 旁決

  水橫流而溢也

 幫築挑濬

  幫助築堤挑淺之工程也

 堤岸單薄

  河之堤岸不堅厚也

 重門之障

  重重門口之屏障也

 

 沙土淤淺

  河底為沙土所淤以致平淺也

 流湍激涌

  狂流奔湍沖激涌流也

 洄渦

  洄游之浪窩也

 漫決沖塌

  河水漫溢決口以致沖塌堤岸也

 秋漲

  河水盛漲於秋也

 束水歸漕

  兩岸築高收東水勢令之歸於漕河也

 衝決

  沖塌堤岸決口而流出也

 湍急

  急流之水也

 分煞漲溢

  開挖支港以分洩漲出之水也

 濬滌墊沙

  河底為淤沙墊平挑濬而滌除之也

 

 培薄增卑

  堤岸培之使厚增之使高也

 喫緊迎流之處

  正迎河流緊要堤岸也

 洶涌漶漫

  水勢太猛涌流四往也

 五方雜處之地

  各處民人聚居之區也

 運料河

  運料小舟所行支河也

 濫泥淺

  淤泥淺阻之河灘也

 埽臺

  埽上築臺以望水勢者也

 攔馬河

  開河溝以過馬渡也

 歸仁堤

  堤名也

 支河

  旁支小河也

 

 草壩

  以蘆草所築之壩也

 平緩

  水流甚平不急也

 順軌

  水循故道而行也

 梗塞

  水流不通也

 長堤

  大堤也

 決口

  河水沖突開口

 平阜

  高阜平正之地也

 險工

  險要之工程也

 設法

  籌策也

 稽遲怠玩

  玩視河工辦理怠惰遲延也

 

 所司何事

 河工流弊

  辦理河工之弊端流行甚多也

 堪任河務

  縣官堪任以河工之務也

 浮冒之弊

  河工浮開支用冒領款項之弊也

 堯咨舜警

  言皇帝慎重河工如古帝堯之博咨於眾大舜之自知警畏也

 量材

  量其人之材能而用之也

 先事豫圖

  凡事宜預備於先也

 妨礙運道

  河路有阻不便於漕運也

 徹底清算

  計算所用款項令一一清楚也

 才守堪委

  某人之才能操守堪以委用

 

 同仁一視

  無分地界以仁愛視之也

 踏勘

  履行查看也

 防守

  防備守護也

 題估

  估計用款題本上奏也

 題銷

  上奏報銷也

 督修

  監督人役修理河道等工也

 經修

  經手修理也

 承修

  承辦修理也

 監修

  監視修理也

 相度情形

  查看度量河工之情況也

 

 以防未然

  防未來之患也

 臨閱

  臨視工程也

 城市村庄

  城內鄉下也

 閭閻休戚

  民之喜憂也

 觀風問俗

  查看訪問風俗也

 惠愛元元之至意

  皇帝慈愛惠民之美意也

 撫恤編氓

  撫養憐憫眾民也

 鄭工

   鄭州之河工也

 陵工

   陵寢之工程也帝后之墓謂之陵

 驗收

   凡大工派員監修事竣之後仍須派員查驗收工也

 

 以工代賑

   凡遇兇歲或洪水其他災患飢民失所由官擇地方應作之工使飢民為之即以工眥代賑濟也

 磚工

   黃河堤岸有以磚為之者

 塘工

   修理海塘工程